鹤壁市房产管理中心整顿房地产经纪市场

  在日常房产交易市场中,房地产经纪机构对交易当事人隐瞒真实的房屋交易信息,低价收进高价卖或者租房屋赚取差价等行为引起了市民的诸多不满。市房产管理中心采取措施整改,组织我市的房地产经纪机构签订《房地产经纪机构执业承诺书》,作出服务承诺并接受社会监督。

  记者看到,《承诺书》内容包括:保证不收受、不挪用占用客户交易资金(当事人购房款),确保交易当事人合法财产安全;保证提供客观、公正、真实的房地产中介经纪服务,将交易全过程的真实情况如实、即时告知买卖双方当事人等。“截至目前,16家已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已签订了《承诺书》,通过作出五项服务承诺,规范房地产经纪机构自身活动,同时保障广大房地产经纪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市房产管理中心房产科工作人员这样介绍。

  “有了这些承诺,我们在房地产经纪机构买房时更加放心,万一出现不兑现承诺的行为,也有了渠道进行举报。”市民周右峰说。

  据悉,为进一步整治和规范房地产经纪市场秩序,市房产管理中心正在开展房地产中介市场专项整治,主要整治内容包括未经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擅自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在经营场所未公示营业执照和备案证明文件,服务项目、内容、标准,业务流程及收费项目、依据、标准等规定公示事项;侵占、挪用房地产交易资金等。旨在通过专项整治,有效遏制房地产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各种不良行为,改善房地产中介市场秩序,营造主体诚信、行为规范、监管有力的市场环境。

新浪地产
关键词:政策法规  

网友观点

我要说两句

person
您好,请登录后进行评论。点击 登录 注册新账号

文明上网,登录评论,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新浪地产保持中立。

快捷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