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拆后土地利用 重点保障民生项目

  “三改一拆”行动正在全区范围内如火如荼进行中,为利用好拆违后留下的土地,进一步巩固控违拆违成果,防止拆后反弹,日前我区出台了《关于违法用地建筑拆后土地利用的实施意见(试行)》,确保拆后土地全部得到有效管理和及时利用。

 拆后利用 多种方式供选择

  对于违法用地建筑拆后的利用方式,《意见》提出了复耕、建设、绿化、场地改造等多种途径。其中,违法建筑占用耕地的,除确需按规划落实项目开发建设,原则上要求拆除后对占用的土地进行复耕。

  如果是违法用地建筑拆后用于建设的,则要分为两种具体情况。一种是对于拆除地块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属于允许建设区范围的。按照城乡规划,已落实建设项目的,由所在镇街、有关单位负责做好土地政策处理,并根据城市规划用途,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而对不符合现行城乡规划或者不在规划区范围的,各镇街、有关单位应编制《违法用地建筑拆后土地再利用布点专项规划》,对拆后土地重新规划利用。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前提下,拆后土地重点用于农民建房、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等民生项目。办理用地审批的项目,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均需办理农转用手续。

  另一种是拆除地块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属于有条件建设区或限制建设区的,原则上以拆后复耕和绿化为主。对于地块面积较大,拆后利用价值较高的地块,可以按照现行城乡规划或者通过编制《违法用地建筑拆后土地再利用布点专项规划》,明确拆后土地的利用方向(非产业类项目),由各镇街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修改时予以调整,规划建设规模由各镇街自筹平衡。对于一个区块内有多个拆除地块(单个地块面积不小于l亩),第二次土地调查土地利用现状地类确认为建设用地,且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限制建设区内,复耕后适宜种植的,可按照增减挂钩政策纳入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拆旧区,统筹实施全域综合整治,获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挂钩安排城镇或其他建设项目用地。对于小面积零星地块(包括面积少于400平方米的单宗地块),如果复垦后能与周边耕地相连,形成集中连片耕地的,也可纳入整治项目复垦。

  边角地块 长期规划短期安排

  当拆除地块无法采取复耕、用地报批方式进行利用,又一时难以落实项目以及面积较小的边角地块,《意见》里也明确,可按“长期规划、短期安排”操作模式,通过绿化、场地平整、建造公共停车场和健身场地等方式进行拆后利用,防止土地闲置和出现新的违法用地。经当地建设部门批准后由属地镇街和村(社区)组织实施。

  据统计,自全区“三改一拆”工作开展以来,截至10月27日,全区已拆除违法建筑面积超过700万平方米。其中,拆除“一户多宅”共计29318户,302万平方米,拆后腾出土地面积超过5000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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