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发布城市供热七年规划
10月11日,沈阳市发布《沈阳市城市供热规划(2013~2020年)》,明确定位未来沈阳市供热发展方向是以建设大型热电和大型集中热源为主,以清洁能源供热为辅的总体思路。积极鼓励应用地源热泵、污水源热泵、电热蓄能、天然气及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在三产和民用采暖领域的应用。到2017年,将具备条件的非社会化供暖的三产企业实施清洁能源改造,力争清洁能源供热率在2012年基础上提高10%。
大力推广热计量收费
沈阳市城市供热规划分为近期和远期两个规划期限,近期2013年-2015年,远期2016年-2020年。
《规划》编制遵循以下原则:以热电联产、集中供热为主,优先利用现有热电厂供热能力,优先利用工业余热,优先规划建设热电厂和大型热源厂。到2015年,将具备改造条件的建成区内自行供热的三产企业和公建项目,改用天然气等清洁燃料;到2017年,将具备改造条件的建成区内自行供热的工业企业,实施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改造。建设城市大型多环状供热管网,实现多热源联合运行,互相备用互相补充,提高供热系统的经济性和可靠性,提高热能利用率。大力推广热计量收费,对非节能建筑逐步改造为节能建筑,同时进行供热计量、供热系统节能改造。
新建热源厂选址三环外
热源近期规划提出新建大型集中供热锅炉房单台锅炉容量要大于80t/h、总容量要达到320t/h以上、供热能力要达到400万m2以上。现有规划面积在50平方公里以上的工业园区和新城镇,热源单台燃煤锅炉容量不得小于80t/h;规划面积在50平方公里以下的工业园区,热源单台燃煤锅炉容量不得小于65t/h。
在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二环)内,规划严格控制新建、改建、扩建燃煤热源。到2015年,热电联产集中供热面积将达到10440万m2,大型热源厂供热面积将达到14710万m2,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供热面积将达到3850万m2,拆除或改造392座20t/h及以下的小锅炉房。
热源远期规划新建热源厂厂址要选择在三环以外,并与现有大型热网联网向三环内市区供热,逐步取消城市中心区内单台容量29MW及以下现有燃煤锅炉。到2020年,热电联产集中供热面积将达到21600万m2,大热源厂供热面积将达到8800万m2,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供热面积将达到5300万m2,拆除438座40t/h及以下的现有中、小型锅炉房。
此外,沈阳市还将以规划建设的大型热电厂为起点,形成以大型热电厂、调峰热源厂为中心的大型供热热网体系,并在合适地点将相邻的热网联网运行,降低能耗,提高供热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对于供热可靠性低于55%的热网,均须与附近大型热网联网供热。
大热源取代小锅炉
《规划》中提出,到2017年将具备拆除联网条件的单台容量20t/h及以下的燃煤供热锅炉房全部实施拆除联网改造,到2020年将具备拆除联网条件的单台容量40t/h及以下的燃煤供热锅炉房全部实施拆除联网改造,现有的2t/h及以下燃煤供暖锅炉房不得新增供热面积。
通过近期规划,沈阳市将由13座热电厂、4座天然气供能站、62座单台锅炉容量超过40t/h大型热源厂(包括2座调峰热源厂)、404座20-40 t/h中、小型锅炉房及分散的清洁能源实施供热。到2015年,供热规划与按照现状发展相比,每年可减少CO2排放482万吨,减少灰渣排放量146万吨。通过远期规划,沈阳将由作为主力热源的16座热电厂、4座天然气供能站、43座80t/h以上的大型热源厂(包括9座调峰热源厂)及分散的清洁能源实施供热。到2020年,实现供热规划与按照现状发展相比,每年可减少CO2排放630万吨,减少灰渣排放量198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