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采暖价格现仍没有下调空间

  近日,记者从市发改委召开的我市供热价格相关情况通气会上了解到,经过对2014年我市供热价格成本的调查,并综合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政策法规及成本监审结论,目前热力生产企业、热力输配企业均处于亏损状态。据此,我市采暖价格现仍没有下调空间。

  据介绍,我市目前供热采取以热电联产为主、区域锅炉供热为辅的集中供热方式。截至2013年采暖期结束,主城区供热总面积为7585万平方米。

  根据全市现有供热方式,市发改委通过对选取的四家样本企业成本监审发现,电厂供热成本平均亏损19.23元/吉焦,供热公司平均亏损0.07元/平方米·月。此外,我市目前的供暖价格主要有热力生产企业趸售热源价格和热力输配企业到户采暖价格。电厂趸售热价全部执行2008年自治区发改委批复的用于居民的趸售价格为17元/吉焦、工业蒸汽的趸售价格为22元/吉焦,2013年工业蒸汽趸售价格调整为28.6元/吉焦,当时调整时只考虑煤炭价格上涨因素,其他成本均未计算在内,2008年测算的煤价为444元/吨,电厂供热成本为36.82元/吉焦,用户采暖价格是2008年自治区发改委批复的居民热价为3.5元/平方米·月、非居民热价4.4元/平方米·月。

  2008年供热价格调整时,市委、市政府从关注民生的角度,考虑到居民承受能力和消费水平,并未调整到当时供热水平,特别是电厂供热亏损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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