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红顶公司”只有清理一条路
洛阳新安县房管局成立了房产公司,开发了多个楼盘,房管局长李现通更是身兼公司法人。面对质疑,涉事局长李现通回应:“不搞地产没饭吃。”
听来真是辛酸啊!堂堂的房管局竟然揭不开锅?
且听李局长这样解释:“新安县房管局属自筹自支单位,政府并不给我们发工资,靠办证收的那点钱根本无法维持,我靠办房地产公司搞开发创收,给干部职工解决实际困难,还是得到大家一致拥护的,如果谁认为这是违法乱纪,可以向纪检部门反映”。
相信该局成立房地产公司是经过“批准”的,不然李局长也不会这么底气足。
显然,有两点需要调查:一是究竟是不是不办房地产公司,新安县房管局的人员就没饭吃?二是,谁批准成立这个公司的?
“政企分开”早就提出,到今天还能正经八百地存在这种政企不分的玩意,算得上是奇葩。就算是政府不给发工资,就得违反禁令大开公司?
自筹自支的单位多了去了,人家是不是都得打着“开发”的名义开公司?为了赚钱,为了“生存”,就可以不要原则和底线了?
评论人何勇海撰文直斥:房管局搞地产是自肥。作者认为,房管局既当“婆婆”又做“媳妇”,很可能把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抛到九霄云外,一心一意“为人民币服务”,大搞权力开发。房管局自办房产公司为“吃饭”,是一种缺乏监督所致的权力自肥和集体腐败,是“行政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化”的典型反映,严重败坏党风政风,必须追查到人,坚决予以处罚与清除。
评论人江德斌则认为:房管局办房产公司是“开倒车”。
尽管从某种意义上讲,新安县房管局开公司的行为是“开倒车”,但是这个“倒车”却充满了“时尚”味道,那就是一定要分一块房地产蛋糕。显然,带上官方背景,要做到这一点相当容易。
于是,这样的行为就带有一种隐喻:房地产调控举步维艰,甚至越调越“涨”,但是要在市场里赚钱却相当容易。
房地产调控之所以屡屡在地方受阻,“利益共结”也是关键原因之一。
“洛阳网”有一条旧帖非常有意思:有网友投诉,已经定下新安县房管局欣荣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房子,但该公司临时涨价400元。网友“请有关部门为我们老百姓做主”。结果“新安县”这样回复:因工程量增加、原材料价格上涨和执行新建设标准等原因,造成房屋建筑成本增加,新安县欣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销售均价调整为2210元/㎡。
“该公司正就价格调整一事与购房户进行协商、沟通”。
看看,坐地起价,背信弃义,这种事也能干得出,而且能得到默许与“谅解”。
这不是大玩权力开发是什么?推高房价、招来骂名,房管局的房地产公司果然很有“力量”。
对这种只会赚钱,有的钱还是昧良心的钱的“红顶公司”,除了清理,没有什么好讲的!
(现代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