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明灯企与“外脑”合作的四大困惑
第三,企业主或企业高管不能仅凭个人感觉取舍某一家“外脑”,最好是能让企业内的相关部门参与进来,尤其是照明灯饰行业,不少企业以技术生产为主,技术问题不是一般管理问题,一般的咨询机构的管理方针是无法“直达病灶”的,甚至可能弄巧成拙。所以说,相关部门的专业性可能对“外脑”的选择提供一些宝贵的意见;加上,“外脑”提供的建议还是需要由相关部门具体执行,提早沟通有利于项目的顺利实施。
困惑三:一致对外?
不管是企业形象设计、营销策划案,还是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内训,对“外脑”机构而言,并不缺批发式的解决方案,但每个“外脑”机构都必须对服务企业进行详细的调研,可以说,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外脑”机构不仅要与企业老板或企业高管深入了解情况,而且应主动要求企业组织相关人员参与咨询机构的调研,尽可能地了解了企业的实际情况和需求,才能有针对性地发现问题、做出合理的方案。
在与“外脑”沟通前,企业内部首先要达到一致的意见,如企业已经遇到什么瓶颈,企业需要怎么做,并形成书面材料,明明白白地与“外脑”进行沟通。假设一个灯饰企业有三个合伙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意见,不能达成一致,你叫人家“外脑”该听谁的?事实上,不少咨询案或夭折或不欢而散,一部分的原因就在于企业根本不了解自己最需要的究竟是什么,或是说需要的太多了,让人一下子难以招架,特别是没有形成内部统一的意见和合理。
困惑四:勿近“雷池”?
“病急乱投医”是目前一般企业对问题的预防能力、应急能力和危机处理能力的一种表现。很多中小型企业对待小问题的作风一贯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一旦积成“顽疾”便让你措手不及,这时候遇到谁都像是抓到了救命草,说不定“外脑”只是其中的救命草。此为一“雷区”。
其二,企业经营、管理问题其实是门学问,牵一发而动全身,并不能孤立、片面的看待,但有些企业主“头痛治头,脚痛治脚”,在咨询“外脑”时也是没有全盘托出问题,更别说是问题的症结所在。
其三,不问过程,急于求成。“欲速而不达”的道理相信很多人都明白,但有些企业主不顾企业问题积累多久、影响多深、波及多广,更不顾问题形成的原因和咨询的规律,主观地寄望“外脑”能用最短的时间,最少的金钱去解决所有问题,那是不可能的。
其五,过分依赖。有的企业主天真地将所有问题都推给“外脑”,完全依赖“外脑”来解决问题,完全忽视了企业本身才是解决问题的主体,使得企业解决问题的能力越来越差。遇到问题不积极思考,不承担责任,只在不断的幻想“外脑”的存在能给他解决所有的问题。但希望一旦落空,企业、企业主就会茫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