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城雅园社区地块纠纷:两亿利息 从何而来?

  

▲地产公司垫资建设的雅园农民公寓如今租给学校做学生公寓。
▲地产公司垫资建设的雅园农民公寓如今租给学校做学生公寓。

  ●2001年,南城雅园社区以4500万元转让一地块给东莞某地产公司

   ●2007年,市纪委调查认定此交易违法,双方土地转让合同须取消,各自退款退地

   ●地产公司后垫资为雅园社区建楼,2012年南城区政府共支付该地产公司约3亿元,其中利息近2亿元

  南城雅园社区,一块450亩的土地让村民们纠结了十多年。这块土地位于南城西平和雅园交界处,地理位置相当好。

  2001年10月,东莞一家地产公司G集团(化名)以4500万元的价格买得该地块。2007年,市纪委进行专案调查,认定雅园社区与该集团的交易违法,取消转让合同,各自退地退款。

  这之后,退款退地的手续拖延了6年之久,其间地产公司还垫资为雅园社区建农民公寓等,雅园社区的一些村民从上个月公布的“征地款及土地流转使用情况专项公布表”上才了解到,最终南城区政府除返还该集团约1.07亿元工程款外,还赔偿了该集团征地的投入、利息2.09亿元,其中利息近2亿元。

  “两亿元天价利息,这个钱是白白损失的,这个责任谁来负?”村民代表张金水说。而雅园社区居委会书记兼主任张文斌解释,退款的金额、利息都经过了严格核算,都是合法的。

  地产公司花4500万元买得450亩土地

  被雅园社区村民视为“聚宝盆”的那块地,其实早在2001年就已被卖掉,每亩10万元,450亩地总价4500万元。村民张金水认为:“这是贱卖,按照当时的市价,每亩100万元都是便宜的”。

  买地的是东莞一家地产公司G集团。今年50岁的村民张运金告诉记者,当时村书记和党员代表开会,一开始大家不同意卖地,但村书记继续和该集团沟通,该集团承诺无偿给村里建一所完全小学,铺一条长1公里、宽24米的水泥路。

  此时,有村民代表开始动心了,因为当时雅园村还比较穷,大家都盼着日子能过得好些。经过不断地商讨,2001年10月,超过三分之二的村民代表签字同意,这块土地以4500万元的价格卖给了该集团。该集团先行支付了2000万元的地款。

  市纪委调查认定转让非法须取消合同

  然而,希望越大,失望也越大。“该集团买到地之后,拒不兑现承诺。”张金水说,从2003年开始,村民向有关部门反映此问题,并要求将地块收回。2007年6月,东莞市纪委公布了专案调查的结果,“纪委认定了雅园社区和G集团非法转让土地的违法事实,并作出了取消双方土地转让合同,各自退款退地的处理意见”。

  尽管如此,该集团仍希望通过努力保留这“聚宝盆”。张文斌是雅园社区居委会的书记兼主任,他承认,在纪委的决定出来后,该集团又来谈过。

  张文斌的话和村民代表的话可以相互印证。“当时该集团的意思是除之前的买地款4500万元外,再给村民每人发5万元,总额接近6000万元。”张金水说,贫困太久的村民又心动了。

  张文斌说,村民们确实想这样,但市里的要求是退款退地,他只能按照市里的要求做,该集团给多少钱也不能接受。与此同时,该集团也在想方设法积极修好与雅园社区的关系。

  “2006年8月起,这家地产公司在雅园公寓一期之后,全额垫资为雅园社区修建了多栋农民公寓,后又垫资帮雅园社区修建了办公楼,三项工程总价近1.07亿元。”张文斌说,“当时村里很穷,自己根本没钱建这些公寓”。

  除了退回工程款和地款还有近2亿元利息

  这家地产公司的“亲善”行动没有取得效果。如今,该集团垫资修建的农民公寓由雅园社区租给广东科技学院做学生宿舍;而社区办公大楼外墙已装修,内部没有完工。因为此事一直在拖,没有新进展,双方剩下的就是退地退款了。

  2012年9月,南城区政府一负责人来到雅园社区召开党员代表大会时透露,除退给该集团1.07亿元的工程款及2000万元地款外,还要支付近2亿元的利息。

  雅园社区自身并没能力支付这笔巨款,这笔钱由南城区政府来支付。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东府办复[2012]692号”“关于雅园社区与××集团违规转让土地问题的复函”中明确,2012年11月20日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由南城区按略高于退款总额约3.16亿元的金额统筹雅园社区有关地块。

  2012年12月12日,这块土地进行了流转。南城区政府除退还3.16亿元给该集团外,又向雅园社区支付了5000万元土地使用补偿款。每个村民分到2万元,剩下的钱放在居委会账上。

  村民虽然分到钱心里高兴,但仍觉得不平。“给地产公司的近2亿元利息,这到底是怎么算出来的?如果2007年就退地退款,哪里还会有这个利息?现在谁来负这个责任?”张金水说。

  居委会解释

  利息计算有根据 所有事项都合法

  4月25日上午,雅园社区居委会书记兼主任张文斌解释,利息计算有根据,所有事项都合法。他找来2012年9月6日雅园社区居委会的一份“表决事项”,其中注明“关于我社区与××集团土地转让一事,市纪委已于2007年进行专案调查,认定了雅园社区与××集团非法转让土地的违法事实,作出了取消双方土地转让合同,各自退地退款的处理意见”。

  为此,雅园社区决定:一、退还已收取的土地转让款、土地前期开发××集团已支付的各项费用及利息,利息自款项实际支出之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二、农民公寓及社区办公大楼的款项按结算书进行结算,利息则按信托融资贷款利率年息13.9厘计算(季度再计息计算)。

  记者看到,该表决事项中雅园社区48名村民代表全部签名按指印。

  地产公司回应

  “在这件事情上,集团是亏的”

  律师李先生是G集团的法律顾问,全程参与处理此事,他昨天表示,“在这件事情上,集团是亏的”。李先生说,不要光看到近两个亿的利息很高,2001年到2012年,这中间相隔了12年,集团的上亿元资金被压在那里,“纪委都调查的事情,所有的利息计算都是合法的,谁都不敢乱来”。

  2007年6月,纪委就已要求双方各自退地退款,如果当时就解决,就不会产生如此巨额的利息,为何当时没有马上按纪委的要求做?对此,李先生说,“这个事情非常复杂,并非一两句可以解释,如果看材料,是厚厚的一叠”。

  愿标题:两亿利息,从何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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