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服务中心归居委会管?

3.15半山小腕业主维权跟踪 

社区服务中心归居委会管?

  新浪乐居讯 (编辑 伦渊渟)乐居编辑曾于3月5日报道了半山小腕居委会进小区被拒的事件,当时开发商回应称居委会将不再进驻小区。3.15当天上午,业主们聚集在一起召开业主大会,推举出律师代表,要求政府部门和开发商给出说法。惠环街道办事处唐书记参与了业主维权大会,称居委会将不再进驻小区配套用房,由惠环街道主导社区服务中心的运营。小区业主对此表示了异议,认为居委会是变相进驻。对此,开发商方面暂无回应。

  现场

  小区业主拉横幅抗议 街道办书记出面回应

  9时许,乐居编辑到达半山小腕小区门口,发现已经有部分业主拉起横幅抗议惠新社区居委会进驻小区。业主蔡女士介绍:“已经有不明人士连续6次敲响业主的家门要求签名,我们对小区封闭式管理的安全有很大的疑问。如果居委会继续进驻,来往人员增多,小区的安全肯定得不到保障,所以我们要拉横幅抗议。”

业主拉横幅抗议
业主拉横幅抗议

  “后来开发商回应说是给居委会一个二层的沿街商铺进驻居委会,原来的小区配套用房仍然当做社区服务中心和文化活动站,不过居委会将主导社区服务中心的运营,我们认为这是居委会变相的进驻,我们业主的诉求还是没有得到有效地解决。”一位古姓业主表示。

  从惠环街道提供的一份规划配套设施一览表中可见,居委会300㎡用地处于半山名苑小区对面的ZKGX-72-1地块,的确不是处于小区内部。而表中还显示出ZKGX-16-外地块,也就是小区内架空层的300㎡将用于建设社区服务中心。

  “这个社区服务中心的‘社区’概念是很宽泛的,既可以是小区,也可能是整个惠新社区。现在由于居委会要求主导社区服务中心的建设和运营,我们认为这是不合理的,我们要求居委会将社区服务中心的建设和运营交回给小区物业。”从事律师职业的业主代表徐女士说。

 

  争议

  小区主导权归谁所有?

  惠环街道:由居委会管理社区服务中心和文化活动站

  惠环街道办事处唐书记出面回应了业主的诉求:“社区服务中心和文化活动站不改变建筑物原审批用途,不设置任何盈利项目,不对外开放,社区居委会不入驻,由居委会主导社区服务中心的运营。”

唐书记回应业主诉求
唐书记回应业主诉求

  业主:争议用房应由小区物业管理

  唐书记的说法得到众多业主的质疑,业主代表黄女士认为这是居委会变相进驻小区,争议用房属于业主,应由小区物业进行管理。

 

  用房是否属于公摊面积

  惠环街道:争议用房业主无分摊

  业主和街道办争议的焦点还有小区配套用房是否属于业主购房的公摊面积。惠环街道致居民的一份信写明,半山名苑ZKGX-16-外规划为社区服务中心和文化活动站,此部分面积业主无分摊。

  业主:用房有公摊 是业主所有

  业主代表徐律师对街道办的说法表示异议:“我们当初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的时候,已经写明该用地属于业主的公摊面积。”对此,开发商方面没有回应。

 

  回应

  居委会不再进驻 政府是否主导还需商榷

  “既然居委会不再进驻小区,为什么还要主导社区服务中心的运营和管理呢?”面对乐居编辑的疑问,惠环街道办书记助理苏先生拿出了一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上面写明:“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要根据规定将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交给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使用管理。”

业主聚集起来
业主聚集起来

  苏先生表示:“社区服务中心和文化活动站做为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归居委会进行管理。”惠新街道工作人员廖女士也表示业主们认为居委会是变相进驻,没有法律依据。

  针对乐居编辑提出的居委会将会迁址何处的问题,惠环街道党工委委员谢逸表示:“目前居委会将会严格按照仲恺高新区规划建设局的规划,进行选址的工作。至于社区服务中心和文化活动站的运营管理由谁主导,还需业主代表与街道办法律顾问商榷后给与业主明确的答复。”问及何时能够给与答复时,谢逸表示无法确定具体时间。

  最后业主们涌向半山名苑营销中心,希望能够找出开发商方面的负责人,得到回应。不过营销中心一位工作人员表示,负责人目前不在营销中心。乐居编辑寻找项目营销总监无果,要求拨通开发商负责人的电话也遭到拒绝。

 

  评论

  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究竟由谁管理?

  根据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交给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使用管理。从街道办所提供的文件来看,他们真的很“冤”。工作人员认为,由居委会主导社区服务中心,是为了更好地为居民服务,这并非是盈利的,为什么业主们会不理解呢?但是小区业主认为社区服务中心是他们的共有资产,当初购房的时候就已经算在公摊面积里面了,要管理也是由物业公司来,居委会凭什么插手?

  国内目前对于此并没有明确地规定,从《意见》来看,社区服务中心和文化活动站属于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但国内普遍的做法是由物业公司管理小区内的配套服务设施。事实上居委会与物业公司功能重叠或交叉的现象并不鲜见,目前,法律法规对居委会的服务内容不够明确。一般居委会承担着社区服务、卫生、教育、文化、治安、环境等管理工作。而物业公司管理服务的内容也包括了保安、交通、绿化、卫生和物业(指小区建筑及公共设施设备)的使用管理、维护、更新,以及按照使用人要求,及时提供全方位服务。由于二者管理服务的内容大致相同,职责交叉,在管理上“撞车”与“真空”现象并存。

  从深业半山小腕业主维权的这一事件中可以看出,目前我国在居委会职责和功能的立法上还不尽完善。《意见》与国内的普遍做法也有差别。为了避免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的管理权属问题不清,亟待相关立法。

  居委会是否有能力把所谓的社区的公益性配套设施运作到便民、利民,丰富周边社区居民的生活,造福一方百姓。如果居委会有能力,能借半山名苑社区服务中心的运作给普通居民一个成功的先例,或许业主的情绪就不会如此激烈。这也给惠新社区居委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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