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故事:乌鲁木齐租房猫腻多 拒绝“信侵害”
新浪乐居讯(编辑 袁帅 张舜瑜)近几年随着乌鲁木齐的房价水涨船高,房屋租凭市场也可谓风生水起,越来越多的房屋中介和私人房主充斥在市面上,像一场雾霾一样让真正的租房客看不清。有人说租房是一场房客跟中介的终极较量;有人说租房是房客、中介、房主理不清的三角恋;亦有人说租房就是一场“谁都不愿意退让“的博弈。但是,对于在外打拼的人来说,租房就是一个正常生活的开始。
警惕“假”房主
万先生,上班一年后准备结婚,单位里还没分房子,只得去租房。一天,他顺手翻报纸,看到一则出租房屋的广告,觉得挺适合的。找到了出租房子的“房主”,“房主”说他因为急着用钱才要这么低的房租,万先生觉得是自己捡到了便宜。
因为是他第一次租房,经验谈不上,也没仔细看清房主的身份证、房产证,因为房租比较低,就马上在租房协议书上签了字。当然,万先生还是有一点法律意识,签字前仔细看了租房协议,协议共16条,打印的,打了满满3页A4的纸。什么甲方乙方、交款方式、违约责任、争端解决方式等等写得清楚明白,双方的权利义务很平等。甚至还有一条进行公证的条款,然后,按租房协议。
万先生当即交付给房主半年租金2400元,并拿到了房门的钥匙。第二天他和对象去收拾房子时,钥匙却怎么也打不开门。打听了几位邻居终于找到了房主,原来他已换了门锁,但此房主已非彼“房主”,也是个中年人,也姓赵,但矮了有一头,胖了有30斤。这位赵先生说:“他哪是什么房主,他也是租房的,这个家伙两个月没付房租了,还弄坏了我的有线和下水道,现在跑了还骗了你一次,太不是东西了!”天呀,便宜没好货,原来的“房主”竟是个骗子!
这就样被“赶出来”
小胡是09年毕业的,当年10月底老公(当时的男友)工作调动,随他一起搬来乌鲁木齐工作和生活的。
因为老公当时已经工作多年,当时也已经租了几年的房,基本的生活家具电器一应俱全,加之又是极其节俭的人,所以搬家时东西全部都舍不得丢,想着能省则省,租房子当然想着也是最好能长期的,因为搬一次就要掏一次搬家费。
房子是小胡的老公先考察的。所谓考察,就是当时在他公司附近的城中村闲逛,看到有扫地的或者修鞋的,就上前去问问这里有没有房租。还真让他问着了,看了一个6楼的房子,还算干净,一房一厅,有阳台,1350一个月,就定了下来,给了50元的“中介”费,掏了一年的房租。
本来想着两个人的小日子就这么开始,谁知道刚刚住了一个月,房东就上门来说要收回房子,因为打算把房子卖掉,而且没得商量,限小胡和她老公一周内必须搬走,否则一切后果概不负责,虽然当时的房东把后面的钱都退给了小胡,但是弄的他们那个星期迫不得已的匆匆找了房子搬走了。
不靠谱的“二房东”
和很多刚找工作的毕业生一样,刚从大学的象牙塔中脱离出来,满满都是不适和沮丧,非富非贵的李小姐内心多是不安和忐忑,在社会的熔炉中她一个人开始了漫长的租房历程。
在乌鲁木齐这个貌似耿直的城市中,李小姐最初选择相信私人房主,因为这样可以省去一大笔的费用。在58同城、乌鲁木齐租房网、赶集网等知名租房网站上输入房屋条件后,李小姐在网站上看到多家不错的房子,开始挨个挨个打电话询问价格。
最后,在西北路一家装修较新价格也合适的两居室房很快被李小姐看中,打了电话也约了房东看房,在一系列常规的看房后,李小姐正式与“房东”签订了房屋合同,租凭期限是一年。房租为1600元/月,并且半年缴付可享受500元的“优惠”,李小姐考虑一番后为了节约便一次性缴付了半年的房租。
在最开始的三个月中,李小姐都生活的相安无事。突然有一天,有一位自称是真正房东的男人敲开了李小姐的门,要她搬出房子。原来,之前那位所谓的“房东”是一名冒牌货,租了房后擅自将房屋租了出去,现在假房东租期已到,房东又不知情并已经把房子租出去,就这样,李小姐的第一次租房故事便成了一场可悲的笑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