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家居:从“布朗运动”到“奥尔森困境”
来源:物联网智库
格兰植物学家罗伯特 布朗在1827年发现悬浮微粒永不停息地做无规则热力运动的现象,被称为“布朗运动”。但是,人们长期不知道其中的运动原理。没想到到了1965年,居然在美国经济、社会学家奥尔森的《集体行动的逻辑》中取得了一种利益理论的回应。
同样从个体精神与理性出发来解释个体利益与集体利益的关系问题,但奥尔森却得出与传统理论截然相反的结论:个人从私利出发,常常不是致力于集体的公共利益,在集体选择过程中,许多情况下,多数人未必能战胜少数人。这种集体行动的困境被称为“奥尔森困境”。
“奥尔森困境”可谓石破天惊,但它是如何与“布朗运动”发生联系的呢?社会化的“布朗运动”重在阐述一种追风、盲动的集体无意识,而奥尔森从利益动机探求产生“布朗运动”的根源——深刻的利益冲突往往会消解集体中利益一致性的合力,进而妨碍集体的公共利益实现。“布朗运动”十分贴近目前智能家居行业及其发展状况,而智能家居的未来或许也会在很大程度上落入“奥尔森困境”的预言当中。
罗伯特 布朗是通过显微镜观察悬浮在水中的花粉时发现“布朗运动”的现象的。后来,这种运动现象被证明不仅存在于花粉和小炭粒之中,所有的悬浮颗粒都可以观察到“布朗运动”。“布朗运动”是无规则运动,颗粒越小、温度越高运动越明显,细究之下,这些特征与智能家居的行业格局、发展动态竟是如此相似!目前,智能家居是一个以中小企业为主的行业,随着物联网、大数据等概念被持续炒热,智能家居领域的市场竞争越发激烈,而投入智能家居领域的企业所进行的也仍是无序的技术、市场活动,缺乏规范性建设。
其实,立足自然现象来做研究的热力学理论,在社会学、经济活动中同样可以得到很好的运用。物态转换和能量转换规律置于社会经济学科的语境下,可以生发出等价却不同质的资源和思考,自然界的热力运动和社会化热力运动可具有同样的表现和理论精神。“布朗运动”践行了其在智能家居行业的适用意义,同时提出了一个思考,那就是,为什么颗粒更小会带来更加剧烈、快速的无规则运动?
就在罗伯特 布朗发现“布朗运动”50年后,J 德耳索提出了物理学上关于这个问题的解释:微小颗粒受到周围分子的不平衡的碰撞而导致运动,颗粒越小,同一瞬间撞击的分子数越少,其合力越不平衡;颗粒越小,质量也越小,因而颗粒的加速度越大,布朗运动也越明显。
J 德耳索的解释后来得到爱因斯坦研究的证明,但如果问题转换成——为什么更小的智能家居企业会引发更加混乱无序的行业行为和生态,则并非J 德耳索可以解决。J 德耳索“受力不均衡”虽然在思路上是根本正确的,但还是需要通过利益理论的串通梳理才能帮助人们完整地理解智能家居的运动趋向。
这里,“奥尔森困境”的集体行动悖论提供了解答。奥尔森认为,“理性个体所组成的集体,却不会为集体利益行事,不管小团体的还是大团体的成员,他们每时每刻都在理性地追求最大的个人利益。”当每个智能家居企业都只是为追求个体利益,经济收益的不均衡,加剧利益性追逐,从而引发智能家居行业的“布朗运动”。
智能家居行业处于大小纵横、新旧交替的过渡期,但是,以中小企业为主体的新创力量的多数是否真的可以战胜传统家电企业的少数?“奥尔森困境”在理论上揭示了每个自由的利益个体的企业趋利性和无序竞争的动因,众多中小型智能家居企业虽然抱着共同的目标,有着一致的利益诉求,但如果不考虑产业合作、信息互通、统一标准,个体利益的无节制张扬最终会削弱集体利益,智能家居行业终究很难战胜更具经验、实力雄厚且善于营销的传统智能家居企业!
“奥尔森困境”在具体的逻辑环境下被证明是存在的,但也颇受争议。原因在于“奥尔森困境”本身也面临诸多“困境”,比如它的理论假设在机械静态的实验中提出,也没有考虑集体与个体内生的机制设计和道德力量等等。这就说明,一旦智能家居行业能够寻求自省和建设,也就可以有效规避少数战胜多数的结果。具体包括两个方面。
一、选择性激励。奥尔森在论证集体行动的困境时,依赖于一个基本的假设,即“不采用选择性激励”。不存在选择性激励,即意味着集团不存在组织制度安排。这警示了目前散乱的智能家居企业们共建产业联盟的迫切性,发挥集团的激励和约束作用,可强化个体企业的集体观。
二、隐形激励。奥尔森不信任集体行为中的意识形态因素,让他偏激地忽略了道德力量和激励的作用。因此,每个智能家居企业及从业者的道德自律尤为重要,组织文化的营建可带来积极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