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年限到期 房子何去何从"乐居开讲圆满落幕
新浪乐居讯(实习编辑 蔡燕萍)土地使用年限到底是个什么事?年限70年的房子是不是真能住70年?70年后属于我的这个房子又该何去何从?第三期【乐居开讲】惠州新浪乐居邀请了广东尚典律师事务所胡丽琴为大家解疑答惑,讲座于11月30日下午3点在鸿威金都雅苑营销中心圆满落幕。参加上周六看房团活动的网友参加了该次活动,另外不少网友也在微博提出了购房过程出现的法律问题。活动现场,胡丽琴律师还对近来备受关注的小产权房进行专业讲解。
乐居开讲第三期活动活动现场
据了解,乐居开讲在惠州市房管局、惠州市营销策划协会等嘉宾单位的大力支持下,将持续定期举办。市民可通过@惠州新浪房产、新浪乐居官网了解相关信息,并可私信@惠州新浪房产留下感兴趣的话题,栏目组将根据话题内容设定讲座主题。
土地使用年限到期 房子还是自己的
许多购房者都会有这么一个疑问:我买的房子70年后还是属于我自己的吗?时间一到房子是不是就还给开发商呢?不少购房者以为土地使用年限70年,自己所购买的房子就只能使用70年。本期乐居开讲的主讲嘉宾胡丽琴律师指出这个看法是错误的,购房者对自己购买的房子享有永久所有权,只有土地才有使用年限。而所谓的土地使用年限就是我们所购买商品房的用地使用年限,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仓储用地5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广东尚典律师事务所胡丽琴
居住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备受大家关注的,这涉及到大家的房子,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在这块土地上的房子该怎么办?地都没了房子还怎么存在呢?不少购房者存在多种疑问。“国家目前在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方面并没有明确的相关规定,虽然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物权法》中规定了可以自动续期,但实际上并没有对续期的土地使用费支付标准和办法做出明确规定,是法律上依然存在的空白。”胡丽琴律师表示。她认为,这是一个全国普遍性的问题,国家是重视大部分人的利益,接下来几年国家应该会出台相关规定,她认为购买者无需过分担忧这个年限到期的问题。胡丽琴律师还指出一点,“房、地一体,地随房走,房随地走”,造成房子使用期限最长也就70年,你的房子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了,但房子还是你的,国家要使用你的房子必须付出相应的代价,即是拆迁补偿。
乐居开讲活动现场上,不少网友也提出,明明买的房子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可是实际算起来只有五六十年。这是土地年限缩水的现象,不少商品房楼盘都有这个问题,胡丽琴律师提醒购房者,土地使用年限的起算日期是开发商与国家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当天,所以购房者到楼盘购买一定要注意到楼盘营销中心公示的《国有土地证》、《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广东省商品房买卖合同》,这三者上都有明确的土地使用年限日期。另外,购买二手房的购房者可以通过查看一手房房主的《广东省商品房买卖合同》、《国有土地证》、《房地产权证》了解到土地使用年限的确切日期。胡律师还建议大家不要到没用公示“五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楼盘购买商品房。
小产权房合同无效 法律风险大
近日,一波三折的小产权房备受关注,小产权房市场也是此起彼伏,但随着国土部、住建部联合明确叫停小产权房,一直在等着“转正”的小产权房迎来重磅一击。小产权房几乎在每个城市都有,广州、深圳的高房价催生了很多小产权房。而惠州作为三线城市,在全国中房价并不高,但也有大量小产权房,惠城的小产权房主要集中在水口片、三栋、小金口等区域。虽然小产权房前景渺茫,但还是有开建者还而走险,屡禁不止,也有购房者抵不住价格便宜的诱惑,冒险买房。
胡丽琴律师表示,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房”,又叫“小产权房”。法律上没有小产权房这个概念,小产权房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并没有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是不受法律认可的。另外购买小产权房的风险也大,胡丽琴律师接受过不少小产权房的法律案件,她总结出了以下7条小产权房的风险:合同无效引致的诉讼风险增大;赔偿损失请求难获支持;建设过程缺乏监管;房屋质量、保修、公共设施、物业问题难解决;拆迁补偿争议大;处分受限制,小产权房土地不能够抵押、转让;付款方式受限制。
日前,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3天两次发声坚决叫停在售在建小产权房,因而,政府对小产权房的清理力度势必加大,在建或面临被拆,报建叫停,拆迁补偿难度将大。胡丽琴律师再三提醒购房者对于小产权房要慎重考虑,以免陷入无底洞的法律深渊。
网友踊跃提问 律师专业解答
“自己购买的房子实际面积少于合同上的建筑面积?”“去年购买85平米的小三房,分摊面积达到22平米,这是否合理?”“房子出现质量问题该找谁?”“买了房收房后一直没拿到房产证,该怎么办?”……讲座当天,网友们除了了解到土地使用年限和小产权房的相关法律知识以外,还有不少已经购房的业主,他们对于自己现在居住的房子都存在疑问。胡丽琴在现场一一解答,商品房实际面积小了或者房子分摊面积大,又或是开发商推延房产证,这些问题都在《广东省商品房买卖合同》上有相应的条款,她建议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候一定要注意查看合同上各项条款,购买后出现问题可以根据条款要求开发商解决问题,或者退房
看房团团友提问
“买房的时候,开放商让我到商业银行去办理按揭,可是我们想公积金贷款,那边就不给我购房优惠折扣,这个合理吗?”不少购房者都受到这样的困扰,胡丽琴律师指出,付款方式是购房者可以自由选择的,开发商这样的要求是不合理的,购房者可以不接受,如果开发商带有强制性,那是不合法,可以通过法律渠道解决问题。
据了解,乐居开讲旨在为购房者普及购房方面的知识,提醒广大购房者购房的各个注意事项,避免造成损失,也为已经购房的业主们普及一些法律知识,提供一些房子居住问题的解决方式,不少网友表示这样有意义的讲座应该持续下去。“这样的讲座很好,给我们这些不懂法律知识的人上了一课,以后孩子买房我们也能参与一下,下次有这样的讲座我还来。”一位参加看房团的阿姨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