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住两用房民用供暖费标准有点乱
上周五,本市迎来了新的供暖季。记者调查发现,一些商住两用房里的小区居民,缴纳供暖费的标准却不一样。房屋实际用途是居民住宅,有的按居民标准缴供暖费,有的却要以非居民标准缴费。标准不统一,居民有些摸不着头脑。
□案例1
昌平东亚上北中心
以前按民用标准今年变商业标准
东亚上北中心住户郭先生说,今年7月份,小区内曾贴出通知称,冬季供暖费将从30元/平方米上涨到38元/平方米。9月底,他拿着老伴儿给准备好的钱去缴供暖费,却被收费人员告知,供暖费又上涨到了42元/平方米。“我当时很纳闷,这供暖费怎么说涨就涨呢?42元/平方米不是非居民供暖费标准吗?小区的房子是商住两用,我的房产证虽然标注的是‘商业’,但实际用途可是实实在在居民住宅啊。”
据了解,今年本市非居民用燃气价格统一上调0.39元/立方米,非居民供热价格统一调整为42元/建筑平方米·采暖季。居民用气和供热价格此次未纳入调整范围。此价格调整政策已于今年7月10日开始执行。
东亚上北中心于2009年入住,小区内有13栋居民楼、4000多户居民,居民可享受民水、民电和民用燃气。
据东亚上北中心小区多位居民介绍,该小区在商住两用楼小区当中,属于少有的能够使用燃气的小区。自从入住后,水气电都是按照民用标准收取。虽然供暖温度一年不如一年,供暖费却也一直按民用标准收取。今年夏天,供暖费连续上涨了两次。目前,小区里缴供暖费的业主比往年少了很多。
对此,东亚上北中心的供暖单位——北京华远意通供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说,公司以42元/平方米收取供暖费,是根据发改委下发的关于非居民供热价格通知执行的。通知中明确了非居民的收费标准,也就是要按照商用标准收费。“如果业主认为收费有问题,可以暂时不缴。不过,过了年底仍然不缴的话,会产生滞纳金。我们建议业主尽早缴全供暖费,如果有其他的新规定,公司会按照新规定再给业主退钱的。”
对于为何连涨两次价格,该工作人员说,实际上以前公司也是按商用标准收供暖费的,之所以那时居民只按30元/平方米的标准缴费,是因为公司一直在补贴。“我们公司一直想申请改为民用,但一直申请不下来。”
□案例2
石景山茂华璟上璟
实际用途是民用也按商业标准收
据了解,茂华璟上璟小区共有2栋居民楼、540户居民。小区房屋均为两层的LOFT复式户型,居民使用民用电、商业水。社区居民大多为年轻白领,小区内很少有人利用房屋做公司办公用房。
茂华璟上璟居民王先生说,他于2009年购买了该小区一套建筑面积为62.69平方米、总层高为5.2米的房子。2010年10月份入住至今,已经过去了3个供暖季。此前的供暖费分别为每平米30元和33元。今年9月1日,茂华璟上璟小区内贴出通知称,供暖费将上涨为每平方米42元。王先生说,当初,他和爱人看中的是茂华璟上璟小区的地理位置和LOFT形式的户型。他们买这里的房子,完全是用来居住的,不应该按42元的商用标准向他们收取供暖费。
“抛开商业标准不说,今年费用涨到了每平米42元钱,我一下就得多交近1千元。LOFT公寓的房子本身公摊面积就很大,况且还一直按建筑面积的两倍收供暖费。现在供暖费一涨,公摊那部分就得多交出很多钱。”
茂华璟上璟小区内多位居民表示,新的供暖季已经来临,对于上涨的非居民供热费,他们实在不知道是否该缴。“交钱怕交多,不交钱又怕家里的暖气随时被断掉。”
对此,茂华璟上璟的物业——北京茂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茂华璟上璟客户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称,小区的供暖费是由物业公司代收的。根据发改委夏天发出的通知,采暖费每平方米、每季度确实上涨了,通知在小区的通告栏里贴了很长时间。而且小区房屋的层高都高于4.2米,按规定是应按面积双倍收费的。“暖气费的问题是热力公司掌控,物业只是负责代收,我们也没办法。业主要是不认可,可以到物业查看相关文件。”
海淀区西山国际城和朝阳区北京中弘像素小区也同为商住两用的LOFT式小区。记者调查发现,这两个小区的居民房产证上显示,房屋性质均为商业,但供暖费却均按民用标准收取。
为何各商住两用楼小区的供暖费标准不同,记者以居民身份先后咨询了各级供暖办和发改委等部门。
□各方说法
海淀区西山国际城和朝阳区北京中弘像素小区也同为商住两用的LOFT式小区。记者调查发现,这两个小区的居民房产证上显示,房屋性质均为商业,但供暖费却均按民用标准收取。
为何各商住两用楼小区的供暖费标准不同,记者先后咨询了多个有关部门及律师。
■市发改委
应咨询市供暖办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管理处工作人员称,从这个供暖季开始,非居民供暖费调整到了42元/平方米。收费面积以房本的建筑面积为依据,高度超过4米的执行“双倍收费”。“的确,很多商住两用房的居民都在咨询,到底他们是按居民还是非居民的标准缴。这得咨询供暖办,由他们给出明确答复。发改委只负责定价。具体如何界定,建议咨询北京市供暖办,他们会给最终答复。”
■市市政市容委供暖办
以实际用途为准
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供暖办工作人员说,如果是商住两用的房子,收取供暖费应该以实际用途为准。如果实际是民用,就应该按居民供暖费缴。否则,居民可以和供暖单位协商。供暖单位不采纳或者有其他说法,建议居民再向所在区县的供暖办反映。
■石景山供暖办
如何界定没依据
石景山供暖办工作人员称,有关如何按实际用途定缴费标准,其实业主应该和供热单位双方去确定,但这不是强制的。“我们也没有资格和权力、更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去界定居民住房的实际用途到底是商用还是民用。商住两用房确实存在这种问题,即使我们认定了,也只是代表我们自己,没有任何法律效力。我们将向上级领导部门反映,看具体如何解决此事。”
■昌平区供暖办
需要等具体文件
昌平区供暖办工作人员说,区供暖办已经多次接到了东亚上北中心居民的投诉电话。区供暖办也早已将此事上报给了市供暖办。“此事尚在协调之中,具体文件下来之前,建议业主可暂时不要缴供暖费。”
■海淀区供暖办
请咨询热力集团
海淀区供暖办工作人员说:“非居民的是42元/平方米,没有问题。至于西山国际城为什么没有按非居民收取,我们也不太清楚,请咨询热力集团。”
■市热力集团
应该以房本为准
北京市热力集团客服人员称,按照北京市的有关管理办法,具体收费应该以房本上标的为准。而实际上,按民用标准收取供暖费的西山国际城小区的房本上明确注明房屋属性为商业。
■律师
实际用途不难查
北京雄志律师事务所律师熊烈锁认为,应根据市供暖办的说法为准,即商住两用小区应该按照实际的使用用途来收费。实际用途是很好查的,可以通过物业上报的形式,物业应该掌握着各个具体住户的信息,或者找人进行挨家挨户的调查。另外,也可以到工商局网站,通过注册地址进行查询。
按实际使用用途缴费,如果收费单位强制要求实际为居住的业主按商业标准缴高额的供暖费,业主有权拒绝支付。这样,即使到了法院,法院也一定会支持“以实际使用为准”的精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