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困难职工受灾害最高可申请1万元救助
记者昨日从呼和浩特市总工会了解到,日前,呼和浩特市总工会出台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办法,确定困难职工帮扶救助标准。
根据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办法规定,各类帮扶救助项目原则上一年内、同一救助项目只给予一次性救助。对于符合低保条件的职工家庭,工会将指导其向民政部门申报低保,对符合低保条件,但暂未享受低保的职工家庭,可救助每户每年不超过1000元;对于已经进入档案库中的一般困难职工(即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0%以内的职工),各级工会在春节送温暖慰问活动中,从实际出发给予一定的生活困难救助,救助标准结合实际确定,最高每户每年不超过1000元。而对遭受灾害或突发重大意外事故的,根据相关权威部门认定所受灾害和意外造成的伤害程度证明,一次性救助2000~10000元,但有保险赔偿、意外事故赔付的不救助。对困难员工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致困的,实施一次性医疗救助。(李彦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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