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湾土地怎用 请提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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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荔湾核心发展功能片区划分四个土地用途

  昨日,记者从广州市荔湾区政府网获悉,荔湾区政府办发布了《荔湾核心发展功能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3~2020年)(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公告,草案指出,结合荔湾核心发展功能片区土地利用现状基础及城乡用地规划布局,按照土地的主导用途,将其分为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城镇村建设用地区和风景旅游用地区4个土地用途区。

  《草案》指出,规划期限为2013-2020年,近期规划目标年为2015年,远期规划目标年为2020年。范围与荔湾行政辖区范围一致,总面积62.89平方公里。

  围绕打造“中调”战略示范区、广佛同城核心区、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岭南文化展示区的发展定位,至2020年,将荔湾核心发展功能片区建设成为特色文化凸显、经济低碳发展、城市管理智慧、人民生活幸福的“新荔湾”。

  在农用地保护利用方面,《草案》提出,要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加强耕地质量建设,完善农业基础设施,以点带面,提高区域耕地质量;加强基本农田建设,提高基本农田生产能力,强化地力调查与监测,保障基本农田地力保养管理水平;保持园地规模稳中有增,稳步提高园地单产和效益。

  公告期限为30日(2013年11月8日~12月7日),欢迎通过以下方式对规划草案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电子邮箱:guihuayongdi@163.com

  二、邮寄:广州市荔湾区宝源路95号规划用地科,邮编:510150。

关键词:土地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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