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檀:土改应给农民土地期权 溢价应归农民
将于11月召开的三中全会可能在土地改革方面破题。
土地改革的核心是土地溢价收入归谁所有。如果土地改革收益大部分归农民所有,就不可能有地方政府主导的城镇化发展模式,而会走向温州、石狮这样的民资主导的发展模式。目前土改的主流模式是地方政府占据大头、被征者占小头的分享制,重庆、成都模式四处推广。不出意外,未来的城镇化仍然是政府主导下的城镇化,土地溢价的大头不可能到农民手中。
土地溢价首先由政府说了算。与核心城市距离的远近是土地价值的根本因素,政府规划如何,政府行政中心是否搬迁到新区,是房地产上升与否的关键。这一模式与政府主导资源配置的现状相吻合。
发达地区的城市化进程十分迅速。比如,大北京都市圈涵盖了石家庄等市,由于北京常住人口大量增加,高房价导致需求外溢,使得京郊的房地产价格直线上升,超过了中西部的省会城市。发达地区的城市群溢价,造就了征地过程中的不公平:不是所有的被征地农民都有一本血泪史,京郊被征地农民就提前过上了共产主义生活,而一些偏远山区的农民,一些地方政府剧烈压榨的地区,被征地农民日子窘迫,所谓“子宫红利”、“拼爹时代”,让出生在大城市近郊与出生在深山老林的人,天生被分成了三六九等。通过环境保护税、资源使用税等反哺欠发达地区的经济运转、给予失地农民补偿十分必要。
欠发达地区主流方式是农地置换模式,将欠发达农村地区的用地指标置换到大城市郊区,以保证不突破耕地红线的前提下,扩展中心城市规模,使大城市周边用地指标增加。
农地置换、农民进城条件是否成熟有两个标准,一是土地溢价是否提升,二是当地市场经济是否发达,企业家是否愿意在当地落户。土地溢价上升说明市场对当地未来定位与发展空间的认可,市场经济发达、企业家集聚,说明当地能够解决最困难的农民就业难题。
作为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成都经验值得推广。根据周其仁教授对成都土地改革经验的总结,借助政策试点成都很快就在全市范围内批量开展了挂钩项目,从2006年至2008年,成都市实施15个挂钩项目,挂钩周转指标6980.23亩(即农村拆旧区建设用地总面积)。成都经济发展使得土地溢价迅速上升,土地挂钩半径不断扩大,每亩挂钩指标价格从最初的7万元迅速上涨到10万元、15万元,乃至最高近30万元。城乡社保不均等、社会保障不对应等现象逐步消失,农民融入城市的速度加快。
就业仍是最大的难题。2007年,一项对城乡统筹下成都市近郊区失地农民就业调查结果显示,成都市青羊区失地农民就业情况不容乐观,只有33.3%的失地农民实现了就业,有11.7%的失地农民打短工,而55%的失地农民是处于无业状态。结论很明确,失地农民获得的补赔偿金与就业积极性呈负相关:失地农民获得土地补赔偿金越高,除去装修及购买家具后剩余的补赔偿金等家庭存款越多,就业积极性越低。
蒋经国当年在台湾土改时,曾到田间地头苦口婆心劝农民不要贪小利卖地,以养育中产收入阶层减少社会未来成本。获得高额土地溢价的农民并未获得谋生技能,政府大规模的技能培训提高就业率是一方面,引入期权制度保障未来生活是另一个基础工程。
农民所获土地收益做实在农户个人账户中,不能随意支取,政府绝不能动用,作为被征地农民退休后的补充养老保障,或者用于实用型的技能培训中。这就相当于给予被征地农民一项养老与教育期权,说服农民为未来着眼,而不是短期内用光征地款,相当于让农民保留部分土地溢价。一次性兑现的征地款也不能在当下一用了之。政府手拿征地款,对城市未来、就业、保障负有责任;农民手拿征地款,意味着要对自己负责,为家族的发展积累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