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姐龚爱爱案开庭不涉房 当庭坚称自己是无罪
神木处在多事之秋,9月24日“房姐”龚爱爱案开庭审理,审判地点在榆林市靖边县法院。龚爱爱被指控涉嫌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她当庭否认自己犯罪。此次开庭并未审理龚爱爱多处房产及巨额财产来源问题。
检方认为,被告人龚爱爱先后两次委托他人在公安机关制作了与自己身份信息不相符的户口两个,同时又在北京花30万元为本人及女儿李某购买北京户口。
在法庭上,龚爱爱说自己的行为给社会带来了很大影响,“对不起神木人”,但她坚称自己无罪。
检方认为,被告人龚爱爱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的行为,不仅妨害了我国户籍管理制度和社会管理秩序,而且被社会和舆论广泛关注,造成了十分恶劣的社会影响,构成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立法和司法解释等规定,建议对被告人龚爱爱判处2年半至3年有期徒刑。
今年1月,有网友发帖称原陕西省神木县农村商业银行副行长龚爱爱在北京有20多套房产,同时还有另一个名为龚仙霞的身份证,这则消息引起轩然大波。后根据警方调查,龚爱爱实际有4个户口,在北京拥有40多套房产。
在庭审过程中,龚爱爱及其辩护人称,她一直参与煤炭等经营活动,购房资金主要来源于煤炭经营、工资收入以及朋友的借款,财产来源合法。
陕西省工商联副主席、省人大代表杨正国告诉本报记者,今年3月份他曾去榆林调研龚爱爱案及其影响,走访了100多位民营企业家、政协委员、人大代表、政府官员等。他在调研后向陕西省委及省政法委提交建议,希望尽快审理龚爱爱案,因为此案在当地影响巨大,事发后很多民营企业家担心因此获罪。
同为神木人的杨正国说,在这几年神木特殊的经济环境下,拥有多个身份证和大量房产的情况在陕北企业家中并不罕见。“第一陕北是贫瘠地方,除了资源什么都没有;第二,一些陕北企业家的观念比较落后。”杨正国表示,神木人参股煤矿曾经是普遍现象,一些在炒煤矿阶段参股大煤矿的人,当时投入100万过一年可能就变成1000万。因能源而暴富的神木人不少都在外地大量买房,拥有二三十套房产的情况不少。
榆林市党校副教授、市决咨委委员曹汉武也向记者表示,在煤炭经济暴利时代,有些人抓住机会就迅速富起来了,这也是前一个阶段中国能源结构所决定的。而投资房地产被当地人认为是财产保值的一个有效手段。
“陕北人有钱了,但很多人的文化素质和观念,没法与经济实力相匹配,认识片面,观念落后。”杨正国说。
此前,神木因为小额贷款出现问题,而爆发群众聚集县政府门口的事件。事后,陕西省政府支持神木争取国家级金融改革试点,加强对民间借贷的管理和引导,区分性质、分类处置,加大对非法集资打击力度,规范民间借贷行为。
法院当庭未做出判决,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