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发生多起玻璃幕墙脱落事故 空中隐患怎消除

提要:(福建日报记者 谢婷 实习生 钟小娟)高楼上的玻璃幕墙,在阳光下闪闪发光,成为城市的一大标志。在走访中记者了解到,省内的玻璃幕墙建筑有几千座,福州、厦门等城市的老旧玻璃幕墙较为集中,有不少已进入安全隐患集中期。

  记者了解到,不少业主都有这样的疑问。

  省建设厅建筑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监管部门主要是进行督促指导安全维护、组织抽查排查等工作,玻璃幕墙的日常安全还得产权人负责。

  然而,记者走访了大利嘉城等多家玻璃幕墙的产权人,但他们均不了解自己还有这方面的责任。多家物业公司也表示,尽管玻璃幕墙维护由他们负责,但仅限于清洁等工作,一旦发生事故,没道理让物业来承担责任。

  记者了解到,由于我省尚未出台针对玻璃幕墙的地方法规,而1997年建设部发布的《加强建筑幕墙工程管理的暂行规定》,虽然在第二十条规定至少每五年进行一次质量安全性检测,但没有将“保养和维修”列为强制性条款,也没有明确执行主体,因此在现实中缺乏执行力度。“我们只能催促产权人进行安全检测,但他们是否愿意监测,只能由他们自愿选择。”省建设厅建筑处相关负责人表示。

  记者了解到,由于“体检”费用不菲,大多数产权人都采取“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真正坚持检测的产权人数量不多。“这样一来,悬在我们头上的‘空中杀手’仍然存在。”福州市民黄先生说。

  呼吁建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福建省建筑业协会装饰装修分会负责人建议,当务之急应尽快出台相关法规。法规中应限定城市使用玻璃幕墙的区域,如住宅、医院、学校等容易造成人员伤亡的人口密集处应该禁止采用玻璃幕墙。另外,还应通过法律明确,建筑幕墙工程交付使用后,产权人必须委托专业机构每5年进行一次检查。有关部门应尽快对现有玻璃幕墙建筑进行全面检查,并贴上防爆膜,防止脱落伤人。

  “此外,上海市已经基本建立起玻璃幕墙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包括政府全权委托装饰建筑协会定期检查;建立玻璃幕墙数据库;每隔8年,玻璃幕墙建筑所有者应当委托技术鉴定机构进行查勘等。这种做法可以借鉴。”该负责人说。

  据了解,由于频频“肇事”,日本、美国等国已明确限制使用玻璃幕墙。2006年,北京、上海等城市也规定,中心城区限用玻璃幕墙,取而代之轻型铝合金等新型幕墙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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