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电梯维保单位等级评定结果出炉 合格率提高到7成

昨日,厦门市质监局对外公布了2012-2013年度市电梯施工单位等级评定情况。对乙级、丙级单位,也要求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自行进行整改、提交整改情况报告,并将组织专门人员,对维保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核实。

  来源:东南网

  昨日,厦门市质监局对外公布了2012-2013年度市电梯施工单位等级评定情况。今年5月至8月,厦门市质监局在全市开展了电梯维保单位等级评定工作,在被评定的75家在厦电梯维保单位中,获评“乙级”的有8家,“丙级”的有14家,“丁级”的有52家,1家无业绩未评定,而“甲级”电梯维保单位则出现了空缺。

  据了解,根据2012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福建省电梯施工单位监督管理办法》规定,我省电梯施工单位登记将由高至低一次分为甲级、乙级、丙级、丁级四种。等级评定工作实行每年一评制,评定的等级有效期为一年。电梯施工单位等级评定以证后监督抽查、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投诉举报查处、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以及对检验检测机构反馈问题的核实等情况为依据,采取量化扣分制。总分为100分,最后得分在65分以下的为丁级。

  与去年相比,今年厦门市乙级维保单位减少了7家,下降46.7%;丙级减少29家,下降67.4%;而丁级增多37家,上升了246.7%。昨日,市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电梯安全问题涉及方方面面,有多种原因,有选型配置不合理、物业管理不到位、维保质量不高、电梯本身设备老旧、发现隐患未及时整改等原因。另外,和乘客不正确、不文明乘梯行为也有关系。今年厦门市电梯维保单位总体评定情况比较差,主要原因有三方面,一是2012年7月1日《福建省电梯施工单位监督管理办法》开始实施,新规的评分项目较以前更严、更细;二是国家针对电梯维保工作新标准、新检规的实施,如去年开始实施的GB16899-2011《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在技术内容就增加了16项,调整2项,修改3项,对电梯安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三是电梯使用单位(业主、物业管理企业)对维保单位缺乏信任,使用单位往往不尊重电梯维保单位提出的整改意见和要求,需要检验机构出具整改意见书后,才进行整改,给电梯运行埋下安全隐患,也导致电梯一次检验合格率较低。

  也表示,总体上讲,通过这几年的等级评定,厦门市电梯施工单位在落实主体责任、施工质量、人员配备等方面都有了明显提升,比如维保单位负责人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有明显增强,重视电梯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注重人员配备和培训工作。从硬指标来看,全市电梯一次检验合格率就从2012年的62.9%提高到了今年上半年的70.1%。

  加强对电梯维保单位的监督,促进维保质量的提升,是提高电梯安全运行水平的重要一个环节。而电梯施工单位质量安全管理等级评定(简称等级评定)就是督促电梯施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的一项重要措施。据悉,质监部门已责令被评为丁级的52家单位在两个月内整改,整改期间停止受理业务,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单位,符合注销条件的将由发证机关予以注销《许可证》。对乙级、丙级单位,也要求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自行进行整改、提交整改情况报告,并将组织专门人员,对维保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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