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问答:拆迁房补偿款买房可免契税?
拆迁房补偿款买房可免契税?
答复:购房人可持购房合同和货币补偿协议办理
这两天,记者持续关注了市民老刘想要购房,由于他名下早已拆迁的房子还未注销,导致开不出证明,无法买新房的事。后经协调,征收方积极配合,到市住房局为老刘注销了原房产。然而,事情并未结束。14日,老刘再次致电记者,“您能再帮帮我吗?我听说拆迁房补偿款重购住房可以免契税,这是不是真的?”
14日一早,老刘就拨通了记者的电话。
他说,他是晚报的忠实读者,由于房子拆迁,很关注房屋拆迁的相关报道。“我记得你们曾经报道说,针对我们这种拆迁户,如果拿着补偿款购买新住房,补偿款部分可以免征契税。可我问了楼盘销售人员,他们都说不清楚。”老刘颇为无奈,只好向记者求助,想问问石家庄是否执行该政策,程序怎么走?
事情真是如此?14日下午,记者再次联系了市住房局,一位热线值班人员表示,她不太清楚这一政策,建议咨询税务部门。
随后,记者拨打了河北省纳税咨询电话(12366),一位负责地税的工作人员答复说,确实有这一规定,这是国家财政部联合相关部门共同下发的国家级的税收规定,全国都在执行,石家庄也不例外。
也就是说,对于城镇居民因拆迁重新购置住房的,对购房成交价格中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成交价格超过拆迁补偿的,对超过部分则要征收契税。
至于办理程序,她说,拆迁购房人在购买新房后,持购房合同和货币补偿协议,到住房所在地的地税部门的办事服务大厅或税征科办理即可。“契税的税率,根据购房人的购房面积而定,有1%、1.5%、3%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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