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误砸”成危楼 澜石拆迁户状告禅城区政府
今年5月6日的澜石改造片区拆迁惊魂事件,又有新进展。拆迁户李女士在被行拘5日后,先是提起行政复议,后又将禅城区政府诉诸法院,请求判决确认强拆违法。昨日下午3时,佛山中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李女士家住该片区内银苑商住城。当日相邻的8号楼承重墙被钩机破拆,并整体倒塌,径直砸在了其所处的10号楼。而当时在场的,除了其家人,还有被要求前来调处的警察、治安员等。该事件后被官方定性为“误砸”,而该楼经鉴定为危楼,也于5月23日正式遭强拆,她则因阻扰现场清理而被行政拘留5日。
不过,李女士迄今仍未与拆迁方达成协议。综合相关信息,针对澜石改造片区的拆迁,该案是首宗直接以禅城区政府为被告的民告官案件。这也因此吸引了二三十位拆迁户前来旁听,而此前他们也已陆续提起数十宗以相关职能部门为被告的行政诉讼,但都未获法院支持。
强拆合法性问题未予质证
佛山中院第三十四审判庭,澜石改造片区的多宗民告官案件都在此公开开庭。
昨日下午3时许,20多位拆迁户轻车熟路来到法庭。当法槌敲响,法官宣布正式开庭,并很快总结了两大争议焦点,要求原被告双方分别举证、展开辩论。
争议焦点为:原告所说的房屋被强拆的行为是否为被告所为,以及本案强制拆除行为是否合法。不过,被告禅城区政府在答辩中,坚持认为该强拆行为并非其作出,因此对强拆的合法性问题并未展开任何质证。
李女士提供了现场照片等证据,证明5月23日强拆发生时,是由澜石片区改造指挥部相关负责人李浩民指挥实施,而根据此前其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该指挥部是作为区政府组建的临时机构,“既不是行政机关,也不是办事机构”,而李浩民作为区委区政府办副科职干部,出任副总指挥,因此根据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组建该机构的区政府才是被告。
原告当庭追加多位被告
在昨日庭审过程中,禅城区政府的代理人主要还原了该拆迁的事实过程。
据介绍,该项目的拆迁单位是佛山市禅城区土地储备中心。2009年12月30日,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依法向其颁发了《房屋拆迁许可证》,确认了相关拆迁范围。后又经申请延长拆迁期限,因此期限已延长至2013年12月31日,并都依法予以公告。与此同时,拆迁方还制定了《澜石片区改造项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依法进行了公布,后经佛山市禅城区澜石片区改造工程指挥部对房屋拆除的施工单位进行招投标,广州市住宅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中标成为本项目中C 地块的拆迁实施单位,负责本项目下房屋拆迁工作。
李女士名下的两套房,正都位于上述地区,且属于上述《房屋拆迁许可证》的拆迁范围。
在5月6日的“误砸”事件发生后,相关负责人曾表示,要追究相关拆屋公司的责任,且对房屋造成的损害,其赔偿责任也将由该公司承担。
这意味着,围绕“误拆”的追责,李女士将只能以拆迁公司为被告。不过,在她看来,最重要的是5月23日在房屋被鉴定为危楼后的那次强拆,“当时我已被拘留,何况我一直都未同意拆迁,又怎么有权力来拆我的屋?”
于是,在被告代理人否认其是拆迁行为实施方后,李女士的代理律师当庭递交了申请,要求同时将指挥部的成员单位,包括区国土、司法、监察局,及石湾财政局、宣教文体局等列为共同被告。
不过,对此申请,法院当庭未予裁定。
现场
拆迁户起嘘声被法官警告
南都记者发现,在庭审过程中,被告代理人的发言多次引发旁听的拆迁户们一片嘘声。
对此,法官屡次敲响法槌,警告提醒他们冷静,不要影响庭审。不过,通常没过多久,嘘声再起。而当正式休庭时,数位拆迁户更高声叫喊,而法警则迅速赶来维持秩序。
争吵的局面持续了十几分钟。当原被告双方签完庭审笔录离开后,仍有些拆迁户在现场停留。
据介绍,他们接下来也将提起诉讼。当记者问,是否害怕败诉?
“败诉也要告。”其中一张姓拆迁户称,此前相关诉讼就一直以败诉告终,但“没办法,依法维权嘛,还是要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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