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娜丽莎诉BOBO陶瓷薄板侵权 获赔38万元
继东鹏陶瓷以一告多的“洞石之争”引起业内轩然大波后,另一起备受陶瓷界关注的广东蒙娜丽莎新型材料有限公司诉BOBO陶瓷涉嫌不正当竞争的案件,在经过两年审判后,昨日,蒙娜丽莎陶瓷召开薄板专题发布会,正式集中对外宣布,系列侵权案件主案已案结,公司获赔38万元。
尽管胜诉,但蒙娜丽莎董事张旗康在昨日召开的专题发布会上感叹,佛山陶瓷界正进入30年来知识产权侵权案件高发阶段,行业“拿来主义”、“捡落地转”盛行,维权成本与侵权成本的极大差距,让企业不得不感慨,不创新等死,创新找死。
破案难点 侵权主体难摸清跨境“影子”公司浮出水面
事件追溯到2011年,当年年中,佛山陶瓷界两大知名企业,蒙娜丽莎陶瓷与BOBO陶瓷掀起一场关于陶瓷薄板的争论。BoBo陶瓷某部门负责人在接受某行业媒体的报道中,谈到了蒙娜丽莎与BOBO各自在薄板上的比较,认为蒙娜丽莎的陶瓷薄板“还是一种砖”,对蒙娜丽莎经销商专业性存疑。
该言论引起了蒙娜丽莎内部极大的反响,先是有蒙娜丽莎内部工作人员以个人名义公开质疑,而后蒙娜丽莎内专门进行知识产权维权监控的工作人员在某视频网站上监测到BoBo陶瓷涉嫌剽窃蒙娜丽莎宣传资料的视频,在进行相关证据的公证后,蒙娜丽莎正式对BoBo陶瓷发起涉嫌不正当竞争和虚假宣传的起诉。
“案件的最大难点就是确认侵权主体。”广东蒙娜丽莎新兴材料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办主任周亚超向记者表示,蒙娜丽莎在查阅BoBo陶瓷产品所属公司主体时,发现这家名为“意大利皇家国际建材有限公司”并非大陆注册公司,几经周转,通过不显眼的送检报告和极少数公开资料,承办律师最后发现佛山市高杰盛陶瓷薄板有限公司、深圳嘉俊建材有限公司、佛山市赢诚贸易有限公司为运营主体,之后再提起诉讼。
周亚超表示,在本案中,蒙娜丽莎光是用于确认侵权主体就花费了至少6个月的时间。“事实上,在境外注册一家影子公司只需要5000元到1万元的成本,这类公司一旦构成侵权,侵权主体非常复杂,对维权企业来说,要摸清背后关系,难度很大。”周亚超在会上说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