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小产权房不符合建设规划要求 不能出租
中新网7月30电 近日,北京市住建委等联合印发了《关于公布我市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积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房屋出租新政的出台,引发了社会的广发关注。中新网房产频道邀请原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王珏林、北京市汉卓律师事务所律师安百山做客中新访谈,为广大网友解读相关政策。
北京市汉卓律师事务所律师安百山在做客中新访谈时表示,解决群租需要多渠道扩展房源,应该让社会力量也参与进来;但是,目前小产权房不符合建设规划要求,按规定是不能出租的,建议政府考虑出台相关的措施。
安百山认为,多渠道解决房源的问题,应让社会力量参与进来,“现在我们可以看到有很多这种公寓,像北京的有些镇拿出一块土地来租出去,人家建个房,做成这种公寓,平均一个房10几平米,20几平米,甚至还有大一点的对外出租,我们是不是考虑这种力量要多支持一些。”
但是,安百山也强调,“按照现在的规定和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对外出租的房屋必须得符合建设规划要求,而我说的这种方法,还有小产权房都是不符合建设规划要求的,按规定这种房是不能出租的,所以这块政府相关的措施还是要考虑的。”(中新网房产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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