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林州:为骗子取钱抽提成 取款手最终落法网

  为诈骗分子充当职业“取款手”,并从中抽取好处费,妄图不劳而获,最终落入法网。近日,犯罪嫌疑人吴某、蔡某、吴某某、许某(女)涉嫌诈骗罪一案,由安阳林州市公安机关侦查终结,依法移送林州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经查,吴某、蔡某、吴某某、许某(女)均系福建省南安市人,4人为亲属关系。今年2月份以来,4人为贪图不正当钱财,在利诱下,专门为实施诈骗者从银行取 钱,从中抽取8%的好处费后,再通过ATM机把剩余的钱汇到诈骗者指定的银行卡上。仅一个多月的时间,吴某等4人就在福建省永春、大田等地为诈骗者取款共 50余万元,从中抽取4万余元好处费。

  3月25日,林州市公安机关在侦查本市的李某(女)被骗取现金43万元一案时,锁定吴某等人在福建省永春县工商银行永春支行通过ATM机将该笔现金取走。4月18日,林州市公安民警在福建三明将吴某等4人抓获。案发后,吴某等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记者王文婷通讯员闫国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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