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电梯无年检证问题突出

提要:昨日,记者从市质监局获悉,随着本市高层建筑的日益增多,出行乘坐电梯愈加频繁,电梯投诉成为今年本市质监投诉举报中心的热点问题。如果市民发现电梯到期未检等安全问题,应自觉避险,及时向物业反映,也可拨打市质监投诉举报中心热线12365进行咨询投诉。

  来源:渤海早报

  昨日,记者从市质监局获悉,随着本市高层建筑的日益增多,出行乘坐电梯愈加频繁,电梯投诉成为今年本市质监投诉举报中心的热点问题。

  市质监投诉举报中心统计显示,今年1-4月,质监12365投诉举报热线共接到电梯类来电180件,占特种设备来电总量的46.5%,其中投诉15件,举报64件,咨询101件。投诉的电梯类问题,主要涉及电梯内无年检合格标志、电梯维保、电梯超检、电梯备案等方面。

  其中,电梯内无年检证问题较突出,原因是开发商和物业公司重视程度不够或检验费用支付存在争议而未予检验,个别居民小区使用的电梯因物业部门撤离,超检验周期使用和漏检电梯投诉频发;同时,因产权纠纷、资金无明确来源等问题,部分电梯无人管理或无维保单位,导致电梯不符合法定检验条件而无法检验或经检验不合格。

  昨天,渤海早报记者在市质监部门下达的一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及相关材料中看到,本市南开区水郡花园28部电梯检验有效期仅至2012年9月,物业单位本应提前一个月向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定期检验,但电梯并未按期检验,处于超期未检状态。质监执法人员为保证居民乘梯安全,已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责令其停止使用。

  市质监投诉举报中心主任胡津康表示,根据《天津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在用电梯应每年进行一次定期检验。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电梯,不得继续使用。如果市民发现电梯到期未检等安全问题,应自觉避险,及时向物业反映,也可拨打市质监投诉举报中心热线12365进行咨询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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