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缴房屋维修金不予办理房产证

  4月22日,市委常委、副市长俞敬东在市物业管理服务年活动领导小组工作会上通报,目前我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量刚刚突破3亿元,但据统计,我市的归集总额应该在9亿元左右,目前只达到了三分之一。这也意味着,市内有三分之二的房屋在“年老失修”时,将很难获得资金保障。对此,我市计划今年从五方面着手加强“住房养老金”的归集管理,2006年以前的住宅维修资金缴存工作被列入重点。

  “强制归集”,被列入了措施的第一条,产权人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时必须缴纳维修资金,否则不予办理。对于未缴存维修资金的房屋,实行限制交易、限制抵押、限制办理产权、限制租赁的全面限制措施。另外,为避免开发商占用维修资金,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也提出对开发商的规定,即约定小区交付使用后的维修资金缴纳时限,若开发商有所拖延,逾期代缴的收取双倍年利率的罚息。对开发商占用的维修资金做到全额归集,保护业主的权益。此外,全市将统一缴存平台,对电力、铁路、煤炭系统的住房维修资金,也应统一缴存到专户银行,实施统一管理。

  此外,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借鉴其他省市的先进经验,计划建立“物业质量保修金制度”。这也意味着如果建设单位拒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因歇业、破产等原因无法履行保修义务的,业主、业主大会或者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使用保修金。

关键词:宏观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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