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一季度CPI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4月21日,记者从市物价部门获悉,今年一季度,我市市场价格总水平呈温和上涨态势。居民消费价格累计上涨0.7%,较去年同期(4.1%)缩小3.4个百分点,低于全国(2.4%)、全省(2.1%)平均水平。据了解,节日效应和季节因素是影响居民消费价格变动的主要原因。预计今后几个月,至少在二季度,物价加速上涨的可能性不大。
记者从市物价局了解到,节日效应和季节因素是影响我市居民消费价格变动的主要原因。进入3月,节日后效应有所显现,肉、蛋等农副产品需求大幅下降,带动了价格的回落。同时,天气转暖,蔬菜等农产品生产加快,市场供应量增大,供需矛盾缓解,食品类价格下降,抵消了部分非食品类价格涨幅。另外,受近期禽流感影响,人们对禽肉、猪肉等消费热情降低,影响其价格下降。
据物价部门工作人员分析,今后几个月,猪肉等肉禽制品价格和蔬菜价格难以出现明显反弹。再次,国家继续实施适度从紧的房地产调控政策,抑制投资性、投机性购房需求,为稳定房价提供了政策基础,也为稳定相关行业原材料价格提供了现实条件。预计今后几个月,至少在二季度,我市物价加速上涨的可能性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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