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已取消五年限制

  胶东在线消息 编号589479的网友留言:我去年买了第二套房子,当时咨询贵部门回复说:第一套房公积金贷款还清必须满5年才能再次申请。不得已选择了商贷。

  请问:现在政策变了吗?不用5年这个条件了?我现在要商贷转公积金贷款可以吗?需要什么资料和手续?

  烟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二次申请贷款已取消五年后再申请的限制。商贷转公积金贷款需借款人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购房合同》、商贷的《借款合同》和信用报告到中心咨询,符合申请条件后自筹资金还清原商业贷款一个月内到中心提出申请。如所购房未办理出《房屋所有权证》的,另需提供他处房产作为抵押物申请。

关键词:宏观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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