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违建供水电气至少罚1万
《广州市违法建设查处条例》3月1日正式施行
违建不能拆没收实物或非法所得
市城管委主任危伟汉前日透露,广州目前违法建设量估计近1亿平方米,如果广州要搞建设并对违法建设进行补偿,就要花5000亿以上资金。严峻的违建形势下,《广州市违法建设查处条例》将在今年3月1日正式施行。新条例有多个亮点:为违建提供服务的水、电、燃气、混凝土企业要被罚款;政府财政预算查处违建费用被确立;城管可以对不能拆除的违建没收实物或非法所得……
水电企业为违建服务最高罚5万
一座违建要建起来离不开预拌混凝土这个重要原料,也离不开水、电这两大辅助性措施。新条例正是要从源头上扼杀违建的建设条件。条例第十五条要求,自来水、电力、燃气、电信、有线电视、电梯等生产经营企业不得为没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的建设工程项目提供临时性或者永久性服务;出售预拌混凝土的单位或个人不得向没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建设项目出售预拌混凝土。
城管执法机关可以责令违规提供水、电等的生产经营企业进行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也可以责令违规出售预拌混凝土的单位或者个人进行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以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村委会不报告违建或被建议罢免
现实中,一些大型违建的强拆经常遭遇暴力抗法。新条例为城管"搬来救兵",要求市、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集中清拆和存在较大执法困难的违法建设强制拆除行动的领导、统筹和协调,根据实际需要责成公安、城乡规划、建设、国土房管等行政管理部门配合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的执法行动。
对于此前暴露出来基层村委会工作人员带头搞违建的歪风,新条例也有了针对性的条款。第三十八条要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违反本条例规定,不履行报告、劝阻和协助职责的,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予以通报批评;逾期不改正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可以建议依法罢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有责任的相关管理人员的职务。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副局长丁岩透露,广州还将研究对违建数量量化出"红黄牌"的问责制,"违建数量达到黄牌标准的,监察部门需要约见当地干部;达到红牌标准,干部要被问责。"
新条例支持对违建进行高额罚款
如果城管执法人员在上午巡查中发现违建,能下午就去拆吗?即将实施的《广州市违法建设查处条例》并不支持这种做法。城管执法人员依然要走一整套完整的违法建设查处流程。用市城管执法局内行话讲:还是会出现走完程序后违建都建好了的尴尬局面。但新条例将支持对违建进行高额罚款,意图通过提高违法成本震慑违建。
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一)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以建设工程造价5%以上10%以下的罚款;(二)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可以处以建设工程造价10%以下的罚款。
广州目前违法建设量估计近1亿平方米,如果广州要搞建设并对违法建设进行补偿,就要花5000亿以上资金。
■焦点
看点一 三种情况违建不能拆但可没收实物或非法所得
条例第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不能拆除的违法建设,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依法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部分拆除影响建筑物、构筑物主体结构安全或者整体拆除影响相邻建筑物、构筑物主体结构安全的;现有拆除技术条件和地理环境无法实施拆除的;拆除将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在认定时,应当会同城乡规划、国土房管、建设等行政管理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论证;案情重大复杂的,还应当征求所在地人民政府的意见。
违法收入按照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查处时当地相当等级房屋价格确定,房屋价格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市场价格评估;不能以房屋价格计算的,按照违法建设工程总造价确定。
案例与解读:番禺区一所小学教学楼有一半面积超出了用地范围红线。如果只拆除一半,剩下的一半也不能用了。最后作出的处理是罚款,保留完整建筑。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副局长丁岩说,该条款的存在并不是为违建开绿灯,而是根据国家住建部去年关于进一步规范城乡规划管理自由裁量权的通知制定。凡是被评为"不能拆除的违法建设",都需要经过专家的严格论证。对于不能拆除违建的没收行为将一次性收取,没收所得将全部注入财政。
看点二 治理违建多部门有责各部门应与城管信息互通
条例第十条:城乡规划、国土房管、建设、工商、卫生、文化广电、公安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与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实现信息互通共享,及时通过基础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提供城乡规划、用地、施工、卫生、文化经营、消防许可和工商登记、房屋租赁备案等信息。有城市管理视频监控、卫星遥感监测、城市基础地理等信息的,应当一并提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需要利用与违法建设查处工作有关的规划、土地、房屋等纸质档案的,相关档案机构应当提供。
第十四条: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和管理机构在办理行政许可、验收、备案和监督检查的过程中发现违法建设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或者镇人民政府,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镇人民政府应当及时依法处理,并在作出处理决定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处理情况书面向提供违法建设信息的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管理机构反馈。
案例与解读:番禺又一城不按原规划,把原来只有一层的建筑建到了七层。当地城管不知道正式的规划方案,没有及时查处,被市政府追责。
城管执法局法规处方面认为,新条例实行后,规划部门应该将规划许可和各街镇的城管执法队员进行沟通,甚至应在检查时叫上城管。丁岩建议,规划、国土部门签发相关行政许可时应该知会城管,例如发房产证时可把相关数据给城管,方便城管监控违建。下一步,房屋过户时让城管审一审房屋是否与规划一致,有违建的要把违建解决好才能过户。
副市长谢晓丹:
查处违建不力将黄红牌问责
在昨日举行的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广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长谢晓丹表示,我们作为政府监督部门,确实对城市里面的违法建设负有不可推卸严格执法的职责,必须铁腕去整治违法用地建筑。他还透漏,结合3月1日实施的《广州市违法建设查处条例》,马上将要采取更加严厉的措施,严查严控违法建设。
第一,强化属地的管理主体责任。条例对各级政府职责都规定得很清楚,还规定市、区必须设立专门查处违法建筑的领导机构。
第二,完善查处机制措施,将违建查处迁移关口。必须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早处理。可以采取像消防三合一场所举报奖励的方法,发动市民来举报,然后职能部门加强巡查、考核和问责。
第三,强化查控的共同责任。像规划国土房管建设工商公安供水供电供气,这些部门要多方联动,都要多管齐下。对新发现的违法建设,要一律采取停水、电、气,停止供应商品混凝土,一发现就拆除等各项严厉措施来控制违法建设的产生。
第四,加大监督监察的力度,准备出台查控违法建设累计积分考核和黄牌红牌提醒的考核办法。因为现在城管体制下移,城管执法局关键在街道和镇的中队,主体责任在基层。必须对涉嫌失职渎职,甚至搞权钱交易的,纳入问责范围,加大打击跟处罚力度。
第五,建立信息互通的共享机制。把规划和建设、工商、公安之间的法律法规等各种信息进行共享,提高查处效率,保障依法行政。
第六,开发综合信息平台。通过科技手段,促使违法建设的早发现早制止以及在线监察。
第七,加强刑事司法的衔接。前几年的违法用地为何能制止下来?这方面的经验就是加强与行政处罚与司法的衔接。现在违法建设为什么屡禁不止,因为违法建设的成本太低。不法投资商和村民甚至村委会一起搞违法建设。所以我们要加强跟司法机构沟通协助,探索建立违法建设刑事犯罪案件移送办案机制,严厉打击违建当事人,严惩违建投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