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一商场房东与承包商闹矛盾 众租户被挡门外

  见习记者 康安 记者 徐冰

  南宁市仙葫大道搜购城市广场开业才一个多月,房东与承包商却在租金上产生了矛盾。1月18日上午,该购物广场被房东停水停电,租户被挡门外不得入内经营。1月19日该商场租户收到相关工作人员短信称,需要5天解决问题,具体开业时间等待通知。

  租户:事发前未收到任何通知

  1月18日下午1时多,记者在搜购城市广场看到,该商场大门紧闭,4个年轻人并排坐在门口,把大门堵得严严实实,租户们三三两两聚在一块议论纷纷。商场外贴着的告示称,因承包商恶意欠租金好几百万元,并在没告知的情况下擅自增高楼层,房东多次协商无果,不得已采取封堵大门、停水停电的措施讨债,并声明直至承包商交清租金后方可正常营业。

  “我是一开门就发现停电,随后就被赶了下来。”“我还没来得及进去,就被堵在门口。”对于突遭停业,租户们有些不解。

  据租户周小姐介绍,商场一般在上午10时30分营业,18日上午9时50分她来到商场准备营业时,还未发现异常。开门整理货物不到20分钟,店铺突遭停电。她正准备打电话向招商部询问原因,突然听到有人在下面大喊:“赶紧关门下来。”周小姐跑到楼下时被告知,因承包商欠了房东租金,大楼要被封闭。

  “我们老板欠钱,当时觉得有点不可思议。”有租户称,该商场于2012年12月5日正式开业,共有3层楼,有300多租户,“粗略一算,交的租金和押金就有5000多万元”。

  租户称,开业才一个多月,生意刚见一点起色,这停业一耽搁损失就大了。

  房东:交清所欠房租就开业

  “我们也是不得已才关门,这承包商欠了近两年的租金,共600多万元。”房东曾先生说,由于一直协商不成,都闹去法院了。

  据曾先生介绍,他是这栋房子的所有者,于2011年承包给老板何先生,当时对方仅交了半年的押金,至今都没交过任何押金和租金。曾先生称:“当时双方说好,商场开业时还清所欠租金,可这商场开业一个多月了,还不见还钱。对方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私自加高楼房,擅自改装电表。虽然房子已租给何先生,但所有权还是我本人,动我的财产至少得打个招呼。”

  如何解决问题才能让租户正常营业?曾先生表示,一是承包商还清所有欠款,二是他收回整个楼房。至于停业导致租户利益受损,他说一切事情都因承包商欠租所致,租户应该找承包商承担。

  承包商:不欠房东租金

  因房东索债封大楼,承包商相关负责人潘先生表示,他们只欠了曾先生一年的房租,按照之前签订的协议,已不欠房东租金。

  潘先生向记者出示了一份于2010年6月签订的房屋租凭合同复印件称,当时与曾先生签订了租用该楼18年的合同,协议明确注明免半年租金,并预支了半年租金106万余元,分别交给了曾先生79万余元,居间人公司26万余元,签订合同当日交了3个月租金79万余元。

  对于曾先生所说的擅自加层和重装电表,潘先生说,在合同上有明确的扩建约定,是按照合同的方式走。而合同也明确表明,甲方保证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国家对租赁房屋的有关规定并符合要求使用,但实际上,房子在质量、环保、消防上都不达标。这些都是由公司出资重新改造,从2010年开始改造,历经两年时间直至2012年年底才全部达标,相关部门验收后才开业。

  “光是消防设施建设就花去了300多万元。”潘先生说,房子各方面的达标本应是曾先生做的,但这些钱都是由老板垫付并请工,抵去这一年的租金还有余。

  租户如何维权

  1月19日下午,部分商户将仙葫大道封住,在十几分钟的时间内,交通全部中断。随后民警和交警来到现场处理,道路恢复畅通。

  仙葫开发区管委会值班室一工作人员说,对于商场的纠纷,管委会工作人员和蓉茉社区居委会已介入协调,“再协调不下,只能走法律途径”。

  据了解,该商场发生停业事件后,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也介入调解。1月19日该商场租户收到短信称,需要5天解决问题,开业时间等待通知。

  这停业已成事实,恢复营业的时间还不确定。租户们称与何先生签订协议时,协议中并没提到遇到停业情况如何赔偿的问题。如果楼房真被房东收走了,租户的利益该如何保障?

  就此情况,本报南国法援律师唐礼武说,目前双方已经向法院提出诉讼,租户可以已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申请加入申诉,如果租户觉得已经损害自身利益,可以另行独立起诉承包商。

关键词:活动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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