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部定调城镇化用地管理:防止摊大饼式扩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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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研究出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指导意见
■ “防止城市摊大饼式外延扩张”
为期两天的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议1月12日在北京闭幕。综合会后新华社、中国矿业报的报道看,“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背景下的土地管理,被此次会议重点论及。
中国矿业报的报道称,1月11日,国土部部长徐绍史在部署2013年国土资源八项重点工作时提及,要“优化城乡土地利用格局,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建设”。
按徐绍史11日的表述,既要保障城镇化发展合理用地需求,也要防止城市“摊大饼”式外延扩张。
除了城镇化用地管理,徐绍史还透露,2013年将推进国土资源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具体包括:深化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研究和探索;推进征地制度改革试点;研究出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指导意见;部署开展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总结推广农村土地股份制改革经验和做法,等等。
至于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徐绍史11日称,要坚持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不动摇,根据房地产市场形势,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要确保不低于过去5年年均实际供应。
推进工业用地出让弹性年期和租赁制
关于今年的城镇化用地管理,徐绍史的表述如下:
一是保障城镇化建设合理用地。规范城市新区和开发区土地利用秩序。建设节地型城镇,合理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用地。研究制定城市地上地下空间土地权利设定与确权登记办法。
二是加强城镇建设用地调控。统筹增量和存量,科学制订和实施土地储备和供应计划。研究探索支持特大城市、大城市、中小城市、小城镇协调健康发展和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差别化用地政策。
三是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支持新农村建设和发展现代农业,特别是都市农业、设施农业、观光农业、休闲农业。
“我们处在城镇化高速发展过程之中,合理的城镇化用地还是要保障,这是大的目标和方向。”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严金明说,城镇化过程中还存在双重占地问题,进城农民如果在城市拥有住房,在农村的宅基地是否应该退出,需要讨论。
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党国英则指出,全国城乡建设用地有20多万平方公里,至少可以承载二十几亿人,城镇建设并不缺地,“就是因为利用方式粗放,大量地浪费了,像什么花园式工厂不应该建设,工厂就应是多层的。”
此次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议提出,今年将加快推进国有经营性基础设施和各类社会事业用地的有偿使用。推进工业用地出让弹性年期和租赁制,探索存量工业用地退出机制;研究探索支持现代农业、养老、文化等产业发展的用地政策。
“统一建设用地市场为以后修法做准备”
关于“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的提法,中国老年科技工作者协会国土资源分会土地与环境专业委员会主任郑振源称,“这就必须让集体土地入市。”
“这个问题几十年前年部里就要求几个地方进行试点。十几年前,广东、浙江就有地方提出地方性的集体土地入市的地方法规,但中央、部里一直没有提出入市的办法来。”郑振源称,这次会议的提法很好,但具体怎么实施,还是未知数。
郑振源认为,研究出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指导意见很重要,但土地管理法修法可能只会涉及征地补偿,法律没变,经营性指导意见很难突破原来的框架。
党国英进一步称,这次会议提到建设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以及“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指导意见”,正是为以后的修法做准备。
严金明认为,同地同价同权是未来方向。
2012年12月24日,国务院提请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初次审议的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对“土地补偿”作了重大修改,删除了现行法第47条中按土地原有用途补偿和30倍补偿上限的规定,但并未涉及农村集体土地入市和缩小征地范围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