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风波:新房飘台消失之惑

  本报记者 王森霈

  晚报记者:

  上个月,我在吴中区苏震桃公路附近一楼盘购买了一套现房,并付了意向金,这两天去办理交房时却发现,房子和当初看到的不一样:客厅和卧室外面的两个混凝土飘台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楼下邻居搭建的阳光房,建筑的外观也因此发生变化,更为让人担心的是阳光房房顶甚至比自家地面还高,并嵌入外墙体中,给自家居住安全和墙体渗水带来隐患。辛辛苦苦攒钱贷款买了一套房子很不容易,物业缺位让自己倍感烦恼。市民:周先生2012年11月26日

  楼下装修拆了自家飘台邻居说这是物业允许的

  昨天,记者前往实地采访调查。

  周先生说,10月初,他看中了这套位于17楼的房子,这两天来办理验房交房。其间,他发现房屋客厅和一间卧室外的两个飘台不见了。“混凝土结构的飘台硬生生地被破拆,钢筋都剪断了!”在现场,他指着隔壁人家说,原本自家也有这样两个面积约6到8平方米的飘台,除了是一种外观造型,还具有一定的功能性,比如,自家装空调时,必须要站到飘台上把外机放进机位。

  周先生楼下露台正在进行阳光房施工。施工工人说,装修方案老早就定下来了,只是到了11月份才进场施工。将来阳光房安装玻璃顶面后,高度大约和周先生家中地面持平,也有可能高出三四厘米。施工工人说,他们是按照业主既定方案施工,而业主的施工方案也获得了物业的认可。邻居说,装修施工前,他曾特意找过物业,希望物业人员把楼上邻居电话给他,以便沟通。“物业当时说楼上的房子没卖出去。”邻居说,没想到会出现现在的状况。

  周先生说,由于物业监管缺位,造成了自己的损失,并给自家房屋安全、质量埋下隐患。他更不想新房还没入住,就因为物业的问题而影响邻里关系。

  阳光房超高肯定要整改物业建议两家业主协商

  在物业服务中心,客服和工程相关负责人张伟涛、陈光耀说,根据工程人员的调查,他们认为飘台是16楼业主家的门头雨篷、不影响承重,16楼业主拆除做阳光房是可以的。两位物业人员否认16楼业主“物业当时说楼上的房子没卖出去”的说法。现场,周先生不能接受物业人员的解释,拿出了购房合同,并向其指出了合同上房屋平面图中的这两处飘台。

  此后,物业服务中心副经理韦新广接待了周先生。韦新广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这种阳光房是允许搭建的,如果超高,肯定会要求装修业主整改,但是否超高要进一步核实。为了搭建阳光房破坏墙体,确实有可能造成墙体渗水。他认为飘台不属于周先生家,而属于楼下邻居家。对于周先生合同图纸上的飘台,他没有回应,也没有对“拆除飘台是否改变建筑外观”明确回应。韦新广说,业主装修有一套严格规定,物业只是起到监管作用,没有执法权,如果确实存在违规违法装修,他们将向城管部门反映解决。就此事,他们希望两位业主之间能够进行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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