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岭官方承诺拆迁后为农民办房产证食言

提要:[导读]浙江温岭征地,政府资金不足不该成为让农民承担损失的正当理由,公权力虽对钉子户未停水停电,但温馨的面纱背后还存在行政不作为,到底该怎样补偿征地农民,给他们提供保障,是要给出答案了。我觉得在这里,其实可能存在着政府在补偿这个问题上,跟罗保根交涉的这种不作为,或者至少是作为的不到位,因此我认为这可能是一种温柔的暴力。

  [导读]浙江温岭征地,政府资金不足不该成为让农民承担损失的正当理由,公权力虽对钉子户未停水停电,但温馨的面纱背后还存在行政不作为,到底该怎样补偿征地农民,给他们提供保障,是要给出答案了。

  主持人:

  罗保根提出的要求和政府能够补偿给他的条件究竟差多少,我们做一个图表来看一下,我们先来看看他基本的条件。罗保根是在2001年的时候建了这个房子,建筑面积是有618平方米,加上装修,他自己说前后花了是有60多万。现在他的需求就是别的不说了,就1:1,给我618的房子给我住就可以了,要的是原来一样的,而不是传统的公寓楼。政府能够补偿给他的,按照两个条件,罗保根选的这个条件来看的话,是给他一个建房子的地基,同时补偿费用是26万元。一个26和原来的60多,可能现在还得再加上物价,人工涨价的话,今年要盖大概80万也不一定下得来,所以差到了一倍、两倍这么大的一个差距。

  我们这里要问一下王教授,像现在这样的一个困境,其实是很大的,双方给的价码差别很多,包括刚才的采访当中当地的官员也说了,如果都按照市场价补,那很多工程根本没法做,为什么,政府资金有困难,资金有困难是不是可以承认的、可以接受的一个理由呢?

  王锡锌:

  的确,现在在一些地方,许多重点的工程,特别在集中要上很多重点工程的时候,当然可能会存在一些资金的缺口,但是资金的缺口,我觉得很难成为让某一个人,或者让某几个人来承担这样一种损失或者说牺牲他的利益的一个非常正当的理由。因为我们经常说,无论是怎么样的发展,最后这种发展的成果都应该让所有的人能够感受得到。如果说你这个发展以这个大的抽象的利益来要某一个人做牺牲的话,这时候不仅仅在道理上很难让特定的人接受,而且可能也会有悖公平。

  所以从这个个案来说,这个钉子户的要价,我觉得应该说他是要一个原有的安置,618平米在我们城里人看起来可能是非常大的,但是就是罗老伯来说,其实是仍然想盖一个和他原来差不多的一个楼,只不过核心的问题,其实就是建楼的价格,也就是所谓的成本价。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无论是什么样的重点工程,在拆迁的时候,可能不应该让被拆迁户的这种生活的质量导致下降,所以60万和26万,我觉得当然不能由罗老伯说了算,但是也不能由当地政府给一个一口价,就这个价了,爱要不要。应该是通过中立的这样一种合理的评估程序做出一个评估的价格,这样的话才有可能建设性地解决这样的问题。

  主持人:

  所以说拆迁一个补偿的底线应该是使得被拆迁者,他的原有的生活质量、生活水准是不应该下降,这应该是一个底线了,所以罗老伯的这个要求是应该可以接受的,至少从外行看起来是这样,具体的评估再说。另外还有一个问题,现在负责拆迁的是当地的镇政府,而每平米300块钱的标准是温岭市政府定下来的,市政府把标准放在这儿,之所以怎么执行,路怎么往下修是由镇政府执行的,这个夹板气是由镇政府受的,这样的局面怎么办呢?

  王锡锌:

  其实我也很同情当地的镇政府,因为镇政府实际上是一个执行的,或者实施的一级政府,整个的重点工程是市里的,而且这个价也是由市里来组织所谓的评估机构进行统一地评估的。所以镇政府在这里面,他刚才包括镇政府的工作人员也说了,我们尽管处在一种很尴尬的境地,但是我们也没有解决的办法。但是没有解决的办法,背后其实提出来一个问题,既然市里在修这样的一个重点工程,重点工程在预算、论证实施的时候,必然要有配套的资金,而这个配套的资金,其实就应该要保证这种拆迁补偿的合理、充分和及时。

  如果说一个重点的项目,没有在对征地、拆迁、补偿等等这方面做出安排,并且按照目前的法律规定来看,他要求这种征地补偿不仅要资金充足,而且要专款存放,也就是专门用于补偿被拆迁人的。所以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市里需要拿出一个办法,比如说反思一下,300块钱的这种统一的评估是不是公平合理?因为同样的一个地域有很多的房子,每个房子的建造的情况有可能是有差别的,我觉得区别这种差别,应该说也是公平合理补偿的一个基本的要求。

  主持人:

  其实罗家的左邻右舍面临的补偿条件是一样的,那为什么偏偏罗家成了钉子户,我们现在连线我们栏目去现场采访的记者孔茜。

  孔茜记者:

  你好,小萌。

  主持人:

  在罗老伯他家钉子户之外,还有其他的没有搬走的人吗?

  孔茜:

  情况是这样的,这个村子现在是大约有1650个人,一共是500多户人家,到目前为止只剩下八户没有拆迁,这八户中有罗保根家,另外还有七户其实是在马路的周边,因为没有在这条规划的马路之上,所以没有那么引人注意,而这七户也同样是因为不满意镇政府的补偿标准。另外已经搬迁完的400多户,其实就在这条马路的斜对面,不过是500米的一个距离,他们住的房子,除了政府的补偿之外,都是自己又拿了钱的,多达几十万。这400多户的家里基本上都是以做生意为主,而罗保根,罗老伯的家里目前的收入来源只有他租种别人的两亩土地,家里的儿子目前也是一个没有工作的状态,所以他生活上还是比较困难,负担不起除了补偿之外的钱,所以目前他只能是在那儿坚持。

  主持人:

  那当地政府给他的这种补偿条件,他们肯定有一个自圆其说的理由,为什么觉得这个补偿还是能接受的?

  孔茜:

  除了刚才说的经济原因之外,其实还有很重要的一点需要解释一下,这一次镇政府的补偿,他们自己认为有一个很充分的理由是,虽然我给的这个补偿价格低,但是我给你的土地性质不一样了,以前是集体土地,现在是国有土地,也就是说这就意味着盖好的房子可以抵押贷款,可以买卖,长远来看是有升值空间的。但是从罗老伯的想法是,我不在乎土地的性质,我只在乎眼前能不能有同样大的房子住,能不能盖得起房子。

  主持人:

  好的,用国有土地来置换集体用地,在这个前提之下面积上进行一定的缩水,这是不是可接受的一个条件,我们继续来了解。

  (播放短片)

  解说:

  从罗保根家到新的安置地其实不到一公里,从2007年,已陆续有400多户村民迁到了这里。

  村民:

  我家是原来没有拆迁之前是3.9米的宽度,长22米,两间。

  记者:

  大概一共多少平米?

  村民:

  一共是四层,有594个平方米。

  记者:

  当时给您是补了多少钱?

  村民:

  30万。

  解说:

  594平方米补偿30员,想在安置点重新花钱盖房装修显然不够。但是,根据大溪镇镇政府提供的信息,村民们除了货币还可以得到其它补偿。

  林旭方:

  比如说他这个房子以前是集体土地的,他没有房产证的,不能贷款的,这个房子就可以去抵押贷款。

  解说:

  土地流转后,宅基地可以变成国有土地,这样村民的土地使用证就可以变成房产证。此外,选择商品房的村民还可以享受一楼20多平米的商户面积,不过这些政策优惠都是建立在村民首先要自掏腰包把楼建起来的基础上才能实现。更需要提到的是,从2007年到现在,即使那些已经建好的楼,当初所承诺的房产证却依然没有落实。

  村民:

  当时他说这个房子你们搞好了以后,我们给你们统一安排,把那个土地证是按国有算的,你们房子搞起来之后,我们县里、镇里把国有土地证给你们办好,到现在还没有落实。

  记者:

  已经有五年了?

  村民:

  五年了,房子造起到现在已经五年了。

  记者:

  那就是说现在这个房子在您手里是什么证都没有吗?

  村民:

  没有,没有,没有。

  解说:

  已经搬迁村民的房产证什么时候能够解决?而还没有搬迁的住户会不会成为永远的钉子户?今天,又有网友爆出,在江苏句容同样也有这样一栋楼,它已经在马路中间站了近三年,因为这一家的坚持,一条新修的六车道大马路至今无法正式开通。我们关心的是,罗保根的楼到底要坚强的站在那里多久。

  主持人:

  现在有不少的钉子户或者说拆迁的纠纷发生在集体用地,就是农村地区上。很多人说现在在国有土地上的这种拆迁或者是征房已经有相关的条例,非常具体地可以去遵循了,而现在恰恰因为在集体用地上没有可遵循的法律条款,所以才出现这么多的纠纷。可不可以接受这样的一个分析?王教授。

  王锡锌:

  应该说我们在关于集体土地的征收补偿,其实目前也是有相关的法律,最基本的法律应该是《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对于集体土地,包括耕地以及宅基地,对这些土地的征收以及地上建筑物的补偿,其实有原则性的规定。在原则性的规定之外,各个地方也有一些补充性的规定,这些补充性的规定最重要的,或者最主要的内容,就是关于补偿安置的这些标准。这些标准是由省或者较大的市,由他们根据当地的情况自己来制定的,所以这个补偿标准在各个地方是不一样的,但整体上来说,也是存在一些相关的规定。

  主持人:

  就是说并不是没有依据可循的,是有可操作的依据的。那为什么这么多的纠纷还是发生在了集体用地上?

  王锡锌:

  集体用地上,我觉得最难的一个问题就是集体用地,一个是土地征收以后,到底由集体用地变成建设用地以后有巨大的差价,这种巨大的差价可能被征地的农民,他会觉得可能补给他的,因为是按照农业用地的补偿的方式计算出来的,他会觉得这个补偿的标准过低。另外一个,对这个集体土地房屋的补偿,主要是按照一些成本来进行补偿的,所以这样一来就会导致期待的补偿数额和实际按照各地标准能够给出的补偿数额存在心理上的落差。这样的话,这种落差如果越来越大,那么有可能这种矛盾或者说争执也就会更加突出和明显。

  主持人:

  那要解决这个现状我们可以寄希望于什么?

  王锡锌:

  我们现在一直在呼吁尽快地出台制定《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其实国家已经启动了这方面的立法程序。我们都知道,今年两会期间,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两会结束后的新闻记者招待会上明确地说了,在他的任期内,要出台《集体土地的征收补偿条例》。那么《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我觉得最主要的是要解决一个如何对集体土地的征收,以及地上建筑物的补偿,出台一个公平合理的补偿的标准。

  因为我们知道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条例中,最重要的一个规定,就是规定被征收的房屋,按照被征收房屋的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来进行计算,计算他的补偿数额,而在集体土地上这样的这种市场价作为参照其实是很难的,主要的就是由各个地方来制定标准,这就出台了所谓的地方政府的一口价,我没得跟你商量的。

  主持人:

  好的,谢谢王教授的观点。我们也从十八大报告当中看到相关的一些表述,我们来分享一下。

  “改革征地制度,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这应该是响当当的一句话,我们期待着有一个答案给农民。在这次的钉子户事件当中,我们看到了虽然王教授说不停水、不停电是一层温馨的面纱而已,背后还是一种不作为或者不行政,但是我们还是要给小小的鼓励,毕竟我们看到了公权力在出手的时候多少还是进行了克制,而对于农民来讲,土地是他们世世代代赖以生存的生产资料,当这个土地被征走的时候,到底该怎么样补偿他们,给他们现在以及今后的生活以保障,这正是要给出答案的时候了。

来源:央视《新闻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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