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渭县违规占地建厂 乡干部称错误也要干

提要:既然陇川乡政府称此纸箱厂项目属于招商引资项目,记者便走访了通渭县招商局,招商局局长韩顺武对此事件也是一无所知。对于主导“以租代征”的地方政府官员来说,不但没有政绩,而且严重违法。

  当地百姓称乡政府强租耕地

  据七十岁的村民杨红生(化名)介绍,菜子村大多人家都种苹果,以今年的收成为例,亩产将近一万斤苹果,其中品相好的商品果子能达到六七千斤,其余一两千斤品相稍差的果子也可以出售,但是价格就卖不上去了。以记者在陇川乡了解到的苹果行情来算,每斤苹果的收购价大概在三元左右,也就是每亩地毛收入最少在两万元以上。

  “就在今年8、9月份,乡镇干部多次来到村上,就租地的事情反复给所相中土地的各家开始做工作,大家都不愿意租地,给的钱太少了。”杨红生说,起初他家也不愿意出租土地,然而,乡镇干部先是说土地是国家的、是政府的,政府想把土地给谁就给谁;后来干脆不说租地的事情,直接问他“孩子的工作想不想要了?”迫于压力,他家就把政府人员看中的那块地给租出去了。“自始至终,我就没见过要租我地的是什么人,直到签合同的时候,才知道人家要租地做纸箱厂。”

  同样被强行出租土地的杨得伟(化名)告诉记者,他家的水浇地果园全部被强租完了,只剩下几亩旱地。眼看着同村其他人家地里的果园,他含泪说:“干厂子为什么非要强租大家的水地呀?村边的旱地和河边上的荒滩地都闲闲的放着呢。以后全家人怎么生活呀!”

  记者在村中见到了村民手中的“土地租赁合同”,合同显示:“土地租赁期限是三十年”;“按照先付费、再使用的原则,每两年付款一次,每年租赁费为900元”;“租赁期满或在中途违约不再使用土地时,必须一次性付清剩余租费并回复土地原貌,若不回复土地原貌,必须承担每亩七千元的耕地回复保证金。”该“土地租赁合同”承租方为甘肃百旺包装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是王家驹,另有两个鉴证方,分别是陇川乡人民政府和陇川乡菜子村村委会,并盖有公章和乡长、村长签名。记者采访得知,被强租的土地有二十多亩,涉及到十几户人家,大家都不愿意出租,包括签订合同都是乡村干部在出面张罗的。就在村中采访期间,陇川乡政府得知有记者进村采访,便派人将记者一行接到了乡政府。

  乡干部:明知是错误的,但也要坚持干下去

  在陇川乡政府,记者见到了该乡党委书记张建峰(音)和乡长陈安川。张建峰介绍说,陇川乡现在果园面积达到了将近一万五千亩,苹果经济已成为当地农民增收致富的“黄金产业”,每年的苹果产量非常巨大,然而却没有一家配套苹果产业经济的企业,更没有专业的市场形成,为此,当地百姓收入受到了很大影响,因此,他们才通过招商引资的渠道,想建立一家专门生产苹果包装箱企业落户陇川乡。当记者提问“以租代征”的形式是否合乎法律法规、百姓是否自愿出租时,张建峰的答复是所租土地属于“一般性土地,不是基本农田”,因此认为是合适的,竟然不知道“以租代征”属于违法征地。

  张建峰称,“有些事情,即使政府部门明知是错误的,但是也要坚持干下去”,并举例说,“如果见到老百姓在苹果地里套种了麦子,我就要派人把麦子铲了。当时可能老百姓接受不了,但是以后他们就知道我是为了谁好。”

  张建峰始终没有回答记者提出的是否百姓是否自愿问题,却大谈百姓怎么不配合政府工作、偷偷贱卖政府免费派发的果树苗等事情,最后,在记者的追问下,只好含含糊糊的说出租土地是百姓自愿的,乡政府从来就没有强迫过。

  在后来的采访中,记者从甘肃省农科院了解到,苹果树下的确不适宜种植高杆作物或者根系比较发达的其他农作物,否则会影响果树对养份的吸收而减产。甘肃省农科院农业专家朱水灵对通渭县陇川乡党委书记张建峰强铲小麦的理论给予了证实,但也对强铲的做法表示出极度担心,认为完全没有必要那样做,只需要正确的引导百姓就可以实现,毕竟科技种田的理念已经深入人心。

  县级部门:完全不知情

  在通渭县国土资源局,记者将陇川乡修建造纸厂之事进行了举报。宋守林局长表示,陇川乡压根就没对要修建造纸厂需要土地的事情进行过上报,二十几亩土地,无论是基本农田还是一般土地,县级国土部门都没有权利进行审批,只有省市一级的国土部门才行,“纸箱厂属于非农业项目,怎么可以进行简单的‘以租代征’就开建了呢?‘以租代征’绝对是违法的,这个项目肯定有问题!”宋守林称,全县共有十八个乡镇,每个乡镇都有国土所,一般性的土地案件都是由下面的乡镇国土所进行属地化管理,只有国土所上报,县局才会知道,“征地单位没有进行施工,我们的人是不可能知道人家把地给租出去的”。

  记者又走访了通渭县发改局,副局长兼重大项目办公室主任马宏忠接受了采访。得知记者的采访目的后,马宏忠小心地说,对于企业自筹资金的项目,县上一般采用的是备案制度和“返租倒包”的形式来完成的。记者追问“返租倒包”是怎么样操作的和县发改委对本县招商引资的项目是如何进行日常监管的时候,马宏忠副局长的腿明显的抖了起来,推了一会“太极”之后,说这个项目县上真的什么也不知道,发改局的人最后一次去陇川乡考核项目是八月初的事情,已经有两个半月没去那边了。

  既然陇川乡政府称此纸箱厂项目属于招商引资项目,记者便走访了通渭县招商局,招商局局长韩顺武对此事件也是一无所知。韩顺武说:“我们鼓励和欢迎符合当地产业经济发展政策的企业来通渭投资,但是,前提是必须要办理和履行相关的备案审批手续。”在县招商局没有查询得到陇川乡政府一再声称的此纸箱厂项目属于招商引资项目的相关备案批复后,记者多次在韩顺武局长办公室拨打陇川乡政府党委书记张建峰的电话,试图咨询详情,然而均被以在外参加活动为由匆匆挂断。截止记者发稿,陇川乡政府依然未能拿出足以证明该纸箱厂项目属于招商引资项目的资料。

  律师说法:

  甘肃晟鼎法律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主任刘子光认为:作为最基层的一级政府职能部门,依法行政是必要的前提,不能因为招商引资而不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于租地的企业来说,随着城市建设的飞快发展,农村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势必导致租赁的土地将被国家依法征收,变为国有土地,由于租赁土地合同无法获得法律保护,所建设的厂房也将依法被征收,很有可能由于违法建设而得不到任何补偿,企业很有可能无法收回投资成本。另外,以租代征这种形式占用农民土地,租赁期限一般都比较长,随着土地的不断升值,土地资源日益紧缺,相应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费也在不断上升,如此发展,租赁双方终究会因租金等问题发生纠纷,由于是租赁合同违法,得不到法律保护,作为以租代征的企业来说很难维护自己的权益,很有可能血本无归。因此,通过“以租代征”获得土地的企业来说很难达到“赢”的目的 。

  其次对于出租土地的农民而言,似乎解决了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生活,生活得到改善,但是由于租赁合同的违法性,随着国土资源部严查以租代征的违法行为,很多通过以租代征方式取得农民土地的建设项目被紧急叫停,被要求重新恢复耕地用途,而恢复耕地用途需要大量的资金,这些资金往往要求出租土地的农民来承担,有些建设项目甚至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而无法恢复耕地的用途。另外,由于粮食价格逐年上扬,中央取消农业税、种粮直补政策的兑现,农民的种粮的收益逐年提高。因此,对于出租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农民来说,很难“赢”。

  最后对于主导“以租代征”的地方政府来说,似乎地方的财政收入得到大幅提高,地方GDP总量也不断上升,政府似乎看到自己想要的政绩。但是,作为政府官员来说,首先要懂法,要懂得依法治国,而“以租代征”是地方政府滥用行政职权的违法行为,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建设用地的审批程序,违反了《土地管理法》及《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也违反了国家建设用地总体规划的制度,导致重复建设的不断产生,导致社会资源的巨大浪费。因此,对于主导“以租代征”的地方政府官员来说,不但没有政绩,而且严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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