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一、规划目标

  建立“市域历史文化遗产——历史城区——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风貌区保护——不可移动文物及历史建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规划体系,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科学、合理、有效地保护与利用各类历史文化遗产。

  二、整体城市风貌格局

  保护“山、水、城、田、海”的整体城市格局。重点保护白云山及其山体轮廓、视线通廊;重点保护珠江水系;重点控制中山大学北门广场—白云山、镇海楼(越秀山)—白云山、珠江—琶洲塔等景观视线通廊。

  三、历史城区

  划定历史城区范围20.39平方公里。保护古城轮廓与风貌、传统中轴线、历史水系格局、特色街道;保护4片骑楼街;控制10条视线通廊的建筑高度。

  四、历史文化街区与历史风貌区

  划定23片历史文化街区和23片历史风貌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实施保护与规划管理。

  五、历史文化名镇名村

  1、重点保护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番禺区沙湾镇、国家级历史文化名村番禺区石楼镇大岭村。

  2、重点保护5个广东省历史文化名村:天河区东圃珠村,萝岗区九龙镇莲塘村、花都区炭步镇塱头村、花东镇高溪村、番禺区化龙镇潭山村。

  3、保护历史村镇,积极申报广东省历史文化名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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