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称6年“电损”40万? 宾馆“借电”营业
市民陈先生热线报料:我与人在凤岗车站附近合伙开了一家宾馆。因为电损问题,房东竟断了我们的用电。为了能正常营业,我不得不借电维持营业。
记者调查:陈先生与人合伙开办的宾馆,名为胜龙庄宾馆,位于凤岗电子城的五楼和六楼,共有40多个房间。
该宾馆已营业6年,还有3年合同期。陈先生的合伙人曾先生介绍,今年7月底,房东王女士前来告知,因为线路问题,要停电几天。
宾馆没电,便不会有顾客上门。为了能让宾馆正常经营,曾先生只得向附近的楼栋“借电”。
约1个月后,曾先生发现,除了宾馆外,整栋楼早已通了电。于是,他找到房东王女士。但王女士称,宾馆的用电量大,每个月的电损达4000度。宾馆需按这个标准补齐6年来的电损,才能继续用电。但这个费用,初步估计接近40万元。
“电损的问题,应该查明原因。这样不明不白要我们承担,说不过去。”宾馆的合伙人都无法接受这样的要求,只得继续借电使用。
然而,到了9月底,被借电单位的用电负荷加大,无法继续向外借电了。宾馆的经营再次面临瘫痪局面。
于是,曾先生只得再次找房东协商。昨日,曾先生无奈地说,为了尽快正常营业,不想把事情搞复杂,“我们已经被妥协了。”记者了解到,这个具体“妥协”方案是:房东恢复供电,但租赁合同延长3年,宾馆方面补偿9万元。
昨日,宾馆方面已支付5万元,剩下的4万元将在11月份支付。
记者联系上房东王女士。王女士表示,已经达成协商一致意见,她不愿再就此事多说。
目前,该宾馆供电已恢复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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