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屋乱收电费大起底 有二手房东月多收千元电费

0.91元/度,二手房东按阶梯电价最高一档的标准向租客收费。
0.647元/度,二手房东通过申请合表收费,按这个标准向政府交电费。
一来一去,再加上线损和公共用电量,二手房东用这个手段渔利,有的一个月甚至能多收租户一两千元的电费。(来源:南方都市报 南都网
前日,省物价局出台《关于规范出租屋电费结算行为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要求房屋出租人和承租人应遵循“谁用电、谁付费”的原则,合理分担供电企业按总表电量收取的电费。这将大大改善当前东莞普遍存在的向租户乱收电费的现象。
此前普遍收费标准是1元/度
在东莞,二手房东是一个特殊的行当。他们向本地人租来民房,出租给在工厂打工的新莞人。政府部门直接向二手房东收取水电费,二手房东再向租户收取。正是这样的间接隔层收费,使得水电收费成了二手房东赢利的空间。
记者采访一二十位单个的租户以及二手房东得知,很长一段时间里,为了便于计算电费,二手房东向租户收取的电费普遍的标准是1元/度,而二手房东向供电部门缴纳的电费标准是0 .6元/度。“那个时候一元一度还能接受,而且几乎每栋出租房的电费收费标准都是一样的,所以就没有特别向二手房东提出抗议”,住在东城的新莞人江先生说。
实行阶梯电价后变本加厉
集中投诉二手房东乱收电费的现象发生在7月广东实行阶梯电价后,仅是南都在此后一个月内就接到了多达20起相关的投诉,他们遍布东莞各个镇街。投诉的内容多是二手房东向租户们收取的电费标准已经从原先的1元/度涨到了1.3元到1.5元/度的标准。
在东莞本土网站,投诉帖也屡屡皆是。阳光网网友hunanlyb在7月1日就发帖称,东莞清溪三中小区出租房老板借电价调整机会,随意定价。“当政府每度收0 .61元,他就收每度1.00元,这次政府涨1-5分,他就涨5角,现在每度电要收我们1.5元。”
普遍涨价但收费标准不一
从1元/度突然上涨到1.5元/度,无疑给不少只有一两千元工资的租户增添了负担。长安厦边的刘先生说,他租房以前每月电价1元/度,现在涨到1.5元/度,以前每月电费是70~80元,现在要120~130元,多了40~50元。
家住虎门的刘先生也说,从7月份开始,二手房东以1 .5元/度的标准向他收取电费。“每个月多出了60来块钱的电费。”让他感觉到不平的是,附近二手房东收取电费的标准并不相同,有的是1元/度,有的是1.3/度“国家对此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搞得二手房东在收取电费的标准上可以乱来。”
乱象
魏先生:租住在长安沙头比本地居民每度高出好几毛
魏先生说,7月份前电价是1块/度,后涨到1.3块/度。他家里一个月用电量100多度。电费涨价前一个月电费就100多块,电价上涨后电费猛增到200多块,这给他们生活带来很大负担。魏先生妻子称,长安沙头本地居民电价多为6~8毛/度,这对于他们外来务工人员来说是不公平。
魏先生:租住在凤岗“一刀切的做法非常不合理”(来源:南方都市报 南都网
凤岗的魏先生说,他所在的出租屋以前的电价是1元/度,现在是1.5/度,由于自己常出差,每个月只在家8天,所以涨价前每个月是30多元,涨价后每个月是40多元,对他的影响不大。“但二手房东打着阶梯电价的最高的收费标准,向每个租户收取电费。这样一刀切的做法非常不合理。”
杜先生:租住在石碣镇东风北路11号出租屋每度电从1元到1.3元又到1.1元(来源:南方都市报 南都网
从7月开始,杜先生所在的出租屋,电价由1块/度涨到1.3块/度,没过多久降到1.1块/度。杜先生说,他与妻子两人住在出租屋,家里用电的就是一台电视和电饭锅。“电价涨到1.3块/度,每月要多给十多块,后来下降到1.1块/度,也要多给五六块。”
王小姐:租住在清溪的出租屋每度电从1元到1.5元又到1.3元
王小姐说,7月后电价从1块/度猛涨到1.5块/度。“有部分住户甚至搬走”,房东开始妥协,张贴告示,从9月份开始电价降到1.3块/度。王小姐称,她家里一个月的用电量200度左右,没涨价前,一个月的电费就要200多块。如果电价涨到1.5块/度,就要多给100多元的电费。
卢先生:租住在大岭山镇永义三街6号海丽公寓租户抗议,房东降电费
从7月份开始,卢先生所在的出租屋电价由1元/度涨到1.5元/度。卢先生称,考虑到今年四月份才涨了房租,这电费猛涨到1.5块/度实在不合理。“电价没有上涨前,一月的电费就50块左右,而现在要100多块,这超过了我的承受范围”,卢先生说,他所在出租屋的住户怨声很大,一直向房东抗议,房东最后答应将电价调到1.3块/度。
内幕
按合表电价少缴费却按阶梯电价多收费
尽管租客们对二手房东乱收费的现象很愤怒,但很少有人搬离出租房的意思。“一个是几乎所有的出租房向租户收取的电费差不多,二是搬家也要浪费时间和金钱。”
二手房东们对此则有另外一番说法。在东城火炼树承包了多年出租房的二手房东杨先生说,向租户收取电费不能仅仅看安装在单个住户门前的电表度数来计算,还必须考虑到楼道、监控视频等公共区域内的公摊用电以及线路损耗用电等问题。
他说,整个出租房有个总电表数,而每个房间门口还有个分电表数。“供电部门抄总电表数问我收电费,我再按照分电表数向租户收电费”,杨姓二手房东说,之前他按照每度0.61元向供电局缴纳电费,而后考虑到公摊用电以及线路损耗,他再按照1元/度的标准,根据分电表上的度数向租户收取电费。“7月份后实行阶梯电价之后,我一栋六层楼的出租房住了几十户人家,每个月总电表上的度数都是四五千度电,供电部门就按照最高一档0 .91元/度的标准,向我收取电费。供电局是按照最高一档的标准向我收费,那我向租户收电费也只能是按照最高一档了,考虑到公摊用电以及线路损耗,所以收费标准就上涨到1.5元/度。”
然而,有知情的二手房东向记者透露,不为租户所知的是,根据相关政策,只要出租房符合合表的条件,二手房东向供电部门提出合表的申请,一旦获得通过,便可以得到电费的优惠,统一定价在0 .647元/度。
记者拨打东莞供电部门的服务热线,话务员证实了此事。“只要符合高层建筑,只有一个楼梯通道,且可以将线路直接安装到户等条件的出租房都可以提出合表的申请,一旦申请通过,电费的收费标准为0 .647元/度。”
这名知情的二手房东说,他所经营的出租房就通过了合表的申请,每个月向供电部门缴纳电费的标准是0 .647元/度。“我上个月一栋出租房的总电表数是4000多度,按照这个标准算下来向供电局交了将近2600元的电费,但我最后按照1 .1元的标准向住户收取,收上来的电费就达到了4400多元。”这位知情的二手房东说,东莞有许多出租房都申请了合表收费,但向租户收取电费时,依然是按照阶梯电价的标准来收。“很多租户根本不知道这个事情。”
意见稿要点
1出租屋总表之后各分表装置齐全,即出租人和承租人都安装分表,线损和公共用电量能够准确反映的,出租人的实际总电费支出按各分表用电量的比例据实分摊。这种情况的结算电费计算公式为:出租人向各承租人收取的电费=总表电费÷分表电量总和×各承租人分表实际电量。
2出租屋总表之后各分表装置不齐全,各承租人安装了分表,出租人自用电未安装分表,因而总表与分表之间存在的线损和公共用电量无法准确反映的。由于出租人自用电未安装分表属于出租人自身责任,从而导致线损和公共用电量无法准确计量,因此线损和公共用电量应由出租人承担。这种情况的结算电费计算公式为:出租人向各承租人收取的电费=总表电费÷总表电量×各承租人分表实际电量。
3出租屋用电既有居民用电,又有非居民用电的,应剔除非居民用电的电费支出,其余居民用电的电费支出按上述两种情况对照执行。
采写:南都记者 何永华 实习生 李嘉莉 何凤蝉 摄影:南都记者 陈奕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