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横山:十四天连续四工亡,煤矿安全谁监管
本报讯(记者 褚世绍)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对煤炭的需求量越来越大。在拥有煤炭资源的地区,煤炭开采本身也成了地方经济发展的一大支柱。巨大的利润空间也使得煤炭开采成为人们眼中的“聚宝盆”。于是,在煤炭资源丰富的地区,一个县同时存在几十家煤矿早已是司空见惯的事。与此同时,“矿难”却成了近年来屡屡见诸于媒体的词汇,而每次矿难又无不吞噬着一条条鲜活的生命。
最近,记者多次接到举报:陕西省横山县存在大大小小的23家煤矿,既有合法的,也有“黑煤窑”。其中的财源煤矿14天内连续发生3起死亡事故。然而,由于监管不力,煤矿却仍在继续生产。事实究竟如何?日前,本报记者进行了实地采访。
真相:两煤矿连续四事故、四人死亡
经过7月14日、15日两天的名采暗访,记者了解到:
一、2012年5月21日16时左右,位于陕西省横山县的财源煤矿发生1起工亡事故:当日下午,南巷(矿井下的横向通道)边突然发生落石事件,将矿工刘某(42岁,陕西省旬阳县洵阳镇人,工队负责人为马某)砸死。为了掩人耳目,死者的尸体一直存放在矿井下的横向通道里面,一直到次日凌晨零时左右才将尸体从王家沟副井运出,拉到韩城县。后经矿主私下与死者亲属协商,处理了赔偿问题。
二、2012年5月25日11时左右,财源煤矿再次发生1起工亡事故:一装载机不慎铲断电缆,致一名正在工作面作业的矿工遭电击身亡,后在米脂县人民医院处理了善后事宜。
三、2012年6月5日上午,财源煤矿又发生1起中毒事故,致一矿工死亡。
四、同时,记者在采访过程中还了解到:期间,店房台煤矿也发生1起致一名矿工死亡的安全事故。
群众:停产整顿令成“废纸”
事发至今,外界早已传的沸沸扬扬,而横山县煤炭局及相关职能部门却悄无声息。记者了解到,自去年陕西铜川“11.28”特大“矿难”后,陕西省相关部门即行文要求:2012年6月13号以前,辖区内所有煤矿全部停产整顿。可据群众反映:在此期间,横山县有多家煤矿未停产整顿,仍在继续生产;省政府的停产整顿令成了“废纸”。
县煤炭局:无死亡事件,查看许可证需时间
为继续探求真相,记者于2012年7月16日三次来到陕西省横山县煤炭局了解情况。几经周折,终于在15时30分见到了煤炭局分管生产安全的陈副局长。听完记者的来意后,陈副局长却对财源煤矿的前两次工亡事故和店房台煤矿的工亡事故矢口否认。并表示:没有接到煤矿方面的情况报告,对记者反映的问题会进行调查。而对于矿工中毒死亡事件,陈副局长又另有说法:由于矿工是外地人,自己做饭,误食了一种野菜中毒身亡。同时,陈副局长还告诉记者:煤炭局只负责煤矿生产、经营方面的事故调查、处理;矿工中毒事件应该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
随即,陈副局长向记者介绍了两煤矿的基本情况:都是合伙企业,也就是个体矿;年产量都在30万吨;店房台煤矿“六证”齐全,属正常生产;财源煤矿是在原先关闭的王家沟、雷阳畔两煤矿基础上重新整合形成的资源整合型煤矿,目前只允许采技改煤(工程煤),只办了四证,其余二证技改完成后才能办理。
当记者再三要求查看两煤矿相关的审批手续及许可证件的备案情况时,陈副局长却一直表示:由于路途较远,(煤矿)送来需要时间,让记者回住处等待。
根据规定,煤炭局作为行使煤矿安全日常监管职能的机关,对煤矿的相关行政审批手续是应该登记备案的。并且,两煤矿相距煤炭局分别为32公里左右和25公里左右,财源煤矿相距较远;而横山县煤炭局下午上班时间为15时,即便确需煤矿提供相关手续,也用不了多长时间。
律师:证件不全涉嫌违法,监管不力涉嫌渎职
随后,记者通过网络采访了北京某律师事务所一位不愿公开姓名的律师,这位律师详细研究了记者发送的全部采访材料后,明确回复:
一、由于煤炭作为矿产资源及开采的特殊性,综合《刑法》、《矿产资源法》及《实施细则》、《煤炭法》、《煤矿企业开采审批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煤矿企业的审批、开采均应经过特殊的程序,一个适格的煤矿企业至少需要取得采矿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矿长安全资格证、矿长资格证、营业执照等“六证”。其中,采矿许可证是煤炭开采企业的基础,其次是煤炭生产许可证。如果证件不全则涉嫌非法采矿或其他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犯罪。
二、对煤矿企业及煤炭开采的审批、监管,涉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煤炭管理、工商行政、煤炭安监、地矿、国土、环保等多个部门。煤炭安监或/煤炭管理部门(涉及机构设置及职能划分问题)作为日常的监管机构,对煤矿的日常安全生产负有主要监管职责。而对煤矿的关闭、关闭煤矿的安全监管,则是县级人民政府的职责。不作为或乱作为则涉嫌渎职或滥用职权,情节严重的也可能构成犯罪。
根据国家《产业结构调整目录》,自2005年起,陕西省单井井型规模低于30万的煤矿项目被列入限制类产业;而“没有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矿长资格证、煤炭生产许可证的煤矿”则被列入淘汰类产业。自2007年起,单井井型年规模低于3万吨的矿井也被列入淘汰产业。自2011年起,单井井型规模低于120万吨的煤矿项目则被列入限制类产业。《陕西省煤炭资源整合实施方案》也明确规定:证照不全的生产矿井,年产30万吨以下(含30万吨)的煤矿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包括3人)事故或一年内事故累计死亡人数在3人以上(包括3人)的矿井,均列入被关闭煤矿的范围。
截止发稿时,记者没有得到煤炭局的任何调查结论,也没有看到两煤矿的任何行政许可手续。
财源、店房台两煤矿到底有没有相关的行政许可手续?类似的煤矿横山县还有多少?还有多少矿工的生命正面临随时被吞噬的险境?政府及职能部门的监管是否到位?······
确实,从记者掌握的有限材料确实难以对上述疑问作出明确的定论或预测。不过,纵观已被媒体爆料的横山县“采煤史”:从对私采滥挖的“保护伞”、“利益圈”一概不知,并嫌“央视记者管的太多了”的前任县委书记;到“官煤勾结”、“公职人员参股煤矿”、“煤矿大刀队”等“辉煌”;再到“无辜教师被强令停课,要求回家阻止村民反映问题”、“被勒令关闭的煤矿仍在非法生产”等“杰作”。······人们不难发现些许端倪。
来源:保健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