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籍奥运会选手 金牌得主可获100平方米住房一套

提要:【深圳商报讯】(记者 彭琰)在刚结束的伦敦奥运会上,有14名深圳运动员参赛,共获得2枚金牌、3枚银牌。获得奥运会前8名的运动员退役后,按《深圳市退役运动员就业安置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其进行优先安置。

  【深圳商报讯】(记者 彭琰)在刚结束的伦敦奥运会上,有14名深圳运动员参赛,共获得2枚金牌、3枚银牌。记者昨天从最新一期《市政府公报》获悉,8月30日市政府出台了《深圳市参加奥运会运动员奖励办法(试行)》,经国家、广东省确认由深圳市注册代表国家参加奥运会的运动员可获得包括住房在内的4项“福利”。

  《办法》对获得奥运会奖牌的运动员予以奖励,奖励金牌获得者人民币60万元、银牌获得者人民币40万元、铜牌获得者人民币24万元。为获得奥运会金牌的运动员在深居住提供一套100平方米左右的人才安居房,运动员终生免租享有该房屋使用权。其他参加奥运会的运动员纳入市人才安居计划。

  《办法》还规定助学金奖励和就业安置办法。获得奥运会前8名的运动员到海外留学的,可优先获得深圳大运留学基金资助,具体标准和申领程序按大运留学基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获得奥运会前8名的运动员退役后,按《深圳市退役运动员就业安置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其进行优先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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