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小区遭遇光污染:玻璃好闪 我家好热
来源:羊城晚报
羊城晚报讯 记者吴彤、实习生黄婉玲摄影报道:整个夏日,家住海珠区丽水庭园小区的王婆婆都在忍受“光的折磨”———对面在建大楼反射的太阳光,有同样遭遇的还不止她一家,而且联系施工方无果。记者致电环保局和建委遭遇“互踢皮球”,有关光污染的立法仍为空白,专家支招也只能建议居民自己“执生”挂双层窗帘。
反射阳光“热力十足”
丽水庭园小区位于海珠区滨江东路广州大桥东侧珠江河畔,西面为广州大道,北面临珠江,是个风景极佳的楼盘。可是,“自从东边的高楼一盖,家里便没法住了。”王婆婆说,对面大楼玻璃外墙反射的阳光,让他们一家不堪忍受。
王婆婆的家在7楼,东面是一扇落地大玻璃窗,早上的阳光直射进来,最远可照到房子另一端、11米外的厨房。一栋在建大厦位于王婆婆家东面,大厦的玻璃外墙修了一半,下午西斜的阳光通过玻璃外墙的反射,正好射入王婆婆家中。“当初买房子,想着早上晒一晒无所谓,想不到现在下午也晒。”王婆婆说,到了晚上,热浪仍久久不能散去。
王婆婆展示了一份她用温度计测量出来的数据。某日中午12时20分,家里一间非朝东的房间的温度是30.5℃,12时30分,面向该栋在建大厦的落地玻璃处的温度为36℃;7月16日上午9时50分,落地玻璃处的温度是40℃,10时下了一场雨,此处为37℃,到下午2时仍是阴天,此处温度仍达36℃。
联系施工方无果
王婆婆告诉羊城晚报记者,她身体很不好,“天气太闷的话,总觉得一口气喘不上来,如今在家里更是没法呆。”王婆婆的儿子和媳妇的房间位于落地玻璃窗这一侧,即使将窗帘拉上,还是感到很热。
记者走访发现,这栋住宅楼每层有四个单元,其中两个朝东的单元都受到此问题的影响。住王婆婆楼下的李伯表示,试过投诉,但没有回应。
当记者询问是否与施工单位进行过交涉时,王婆婆表示,她在施工单位工程项目部抄写了两个号码,但“那个手机号码是空号,固定电话那个说是不存在”。记者试着拨打这两个号码,结果与王婆婆所说无异。
“我不想和他们吵架,只是希望玻璃反射阳光这个问题处理好,不然,我们的生活受到很大困扰。”王婆婆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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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光污染”立法仍空白
为限制光污染而制定法规、规范和指南,国外早在上世纪70年代已出现,而我国对“光污染”的环境立法仍空白。目前我国有综合性的环保基本法《环境保护法》,也有专门环境立法如《水法》、《森林法》等,但都没有涉及光污染的规定。
在此背景下,《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等用以解决纠纷的法律法规也未涉及追究造成光污染者行政、民事等责任的规定。一些省市的条例、规定中虽然对光污染有明文规定,但都只是简单的原则性规定,强调应当防治,具体如何防治及光污染侵害发生后如何处理并未提及,也无相应的罚则,而且因为是地方性法规,适用范围及效力有限。
部门回应
环保:建议向建委反映
建委:建议再找环保局
城市的高楼大厦外墙安装反光玻璃很常见,像王婆婆一家受到玻璃反射阳光困扰的居民不少,强烈的反射光线不仅刺激眼睛,还令室内温度升高。
这样的“光污染”,该向哪个部门反映?记者首先致电广州市环保局投诉热线,工作人员很明确地表示,光污染不是环保部门的检测对象,目前尚无法律可依,也没有明确是哪个部门负责治理,所以环保部门“爱莫能助”。工作人员建议,在建工地造成的困扰可向建委反映情况。
记者又致电广州市建委,工作人员称,光污染不在建委的管理范围,建议记者再找环保部门,“此类污染,需要专业测量,要有可靠的数据支撑,环保部门应该有类似的设备,建委没有。只有拿到可靠的数据,才有可能走法律程序。”
随后,记者翻查广州市环保局的职能,发现“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一项标明环保部门监督管理水体、土壤、大气、噪声、固体废物、机动车等环境污染防治工作,没有涉及“光污染”的内容。
专家之言
光污染:有明确定义无界定标准
怎样的情形才算“光污染”?市民如何应对?
广州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副教授姚泊表示,虽然现在对于光污染已经有了明确的定义,但没有规定相应的标准界定光污染。“生活中存在很多光污染,比如阳光照在玻璃上,有反射,对居民或者开车的人造成影响,晚上霓虹灯太亮等,都属于光污染”。姚泊说,城市建设与居民健康之间如何达到平衡,目前难有清晰的方法,建议居民采取减少光污染的可行措施,例如挂双层窗帘、窗户增加反光涂层等。
记者走访市内的装饰材料城,发现有玻璃反光贴纸、反光膜、反光涂层等出售。销售人员介绍,购买的市民不少,西晒比较厉害、窗户对着大霓虹灯的住宅,都需要反光材料。邓先生正在采购此类材料,他家的阳台对着大大的户外灯箱广告,“反光材料的使用效果不错,可惜要时常紧闭窗户,而且治标不治本,无论怎样挡怎样防,还是会受到影响。”他希望国家早日出台相关法律,治理光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