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玉林:民间借贷引发的“涉黑”大案
广西玉林:民间借贷引发的“涉黑”大案
家属始终无法理解曾宪贵怎么突然会变成玉林市首例“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团伙的头目,对于法院判的这些罪名,他们自始至终都认为“莫须有”。
盛夏的广西玉林骄阳似火、酷热难耐。
羁押在博白县看守所的曾宪贵等待着上诉法院———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玉林中院”)对他的终审判决。
2011年12月23日,博白县人民法院认定曾宪贵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经营罪、敲诈勒索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十年,没收违法所得1005.5万元,并处罚金1530万元。
家属始终无法理解曾宪贵怎么突然会变成玉林市首例“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团伙的头目,对于法院判的这些罪名,他们自始至终都认为“莫须有”。
一位广西警界高层知情人士告诉《中国企业报》记者:“曾宪贵的案子是典型的借用公权力之手来达到清除债权人目的的案例。”
祸起400万元借贷
“今年只有45岁的曾宪贵,虽身材矮小瘦弱,但精明强干,为人也很随和低调,从不在外惹是生非,对待朋友和左邻右舍很重情重义,经常有人来他家喝茶、聊天。”曾宪贵的邻居告诉《中国企业报》记者。
1999年年初,曾宪贵到广州创办广州市明智行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下称“广州明智行”),主营房地产中介代理,附带室内装饰设计。
工商登记资料显示,广州明智行成立于1999年9月10日,注册资本为50万元,法人代表殷薇。“广州明智行实际操盘手是曾宪贵,因他对房产中介行业有着不同于一般人的理解和把握,看的地段和楼盘又非常准,因此在经营过程中斩获颇丰。”广州房产中介资深人士这样评价他。
到了2005年底,广州明智行旗下就已有三个子公司。在广州发展的规模是越做越大。甚至在2005年间,还承包了三家医院的专科门诊,包括广州江南消化病医院的肝病专科诊室。“与曾宪贵关系一直处的很不错的北流老乡郑新,在得知曾宪贵在广州发财并有了很多闲钱,就以开矿山缺乏资金为由多次找过曾宪贵借钱。”知情人士刘彩(化名)告诉《中国企业报》记者。
刘彩透露,郑新是北流市蟠龙抽水站停薪留职职工,现为北流市鸿运铁质土粘厂的供销员。他分别在2008年3月、5月、7月和8月向曾宪贵借款6次,数额不等,累积到2009年1月借款总额已达到400余万元。
刘彩说,在2009年9月间,还有一位北流市吉利石场(下称“吉利石场”)实际控制人蒙志祥也多次找过曾宪贵。
蒙志祥承诺,只要曾宪贵同意投资入股,就把营业执照进行变更,甚至可以把法人代表邓军换成曾宪贵,并拥有吉利石场的50%股份和经营管理权。
工商底档显示,吉利石场成立于2007年10月25日,企业类型为普通合伙,注册资金为30万元,成立之初法人代表为冯日荣。
在法人代表变更一栏里写明,从2008年8月11日开始,法人代表变更为邓军;到了2010年8月9日法人代表再次变更为梁广泉。
多位当地知情者告诉《中国企业报》记者,邓军是蒙志祥的小舅子,而梁广泉是蒙志祥的妹夫。“由于曾宪贵把心思都用在吉利石场经营上,吉利石场从开办之初的亏损很快扭亏为盈,所以曾宪贵在经营吉利石场这段期间一直没有向郑新催要过借款。”刘彩说。《中国企业报》记者在曾宪贵起诉郑新民事调解笔录和调解书中看到,在2010年5月初,曾宪贵得知郑新通过拍卖方式取得的原登记在北流市造纸厂名下,位于北流市北流镇沿江北路的【北国有(2006)字第09—18755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土地使用权,将被玉林中院执行拍卖。
曾宪贵于是在2010年5月12日向玉林中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玉林中院判郑新归还当初400万借款并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来支付利息。
玉林中院在5月19日上午召集双方进行调解,并达成还款协议,同时下发编号为(2010)玉中民一初字第5号《民事调解书》。
民事调解书上写明:经玉林中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协议,郑新自愿在2010年5月22日前归还曾宪贵200万元;5月25日前把剩下的200万元归还,双方的债权债务清结。因考虑郑新经济比较困难,19400元受理费均由曾宪贵来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