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石材等建材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提要:“十二五”时期,是福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是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提前三年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的决定性时期。本规划根据《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福建省“十二五”建设海峡西岸先进制造业基地专项规划》和国家有关建材行业发展要求编制。

  五、保障措施

  (一)  加强规划实施和产业发展引导

  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认真做好规划的宣贯,落实规划的执行与监督,做好规划实施情况的经常性评估检查,对规划实施的成果实行动态监测,及时发现反馈规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规划实行调整。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建材产业政策,组织实施水泥、平板玻璃行业准入条件、水泥企业质量管理规程、福建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条例、福建省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管理办法等,组织制定并实施地方行业规章和技术规范,制定并发布建材行业发展指导目录,加强结构调整,控制总量,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引导行业健康发展,促进行业优化升级。

  (二)支持拓展建材市场

  进一步拓展内需市场,在我省重点建设项目和政府采购中,优先选用优质建材产品,支持企业在国内知名网站开展电子商务业务,推动在国内中心城市及大卖场设置福建名优产品营销网络。发挥营销联盟和行业协会作用,支持举办和组织参加全国性、区域性的专业展览会;巩固和拓展建材产品出口市场,支持优势自主品牌企业进入国际市场,加强对重点出口市场的跟踪监测和贸易政策的研究,积极开拓新兴出口市场。落实国家出口退税政策和加工贸易禁限类商品目录,支持企业开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宏观调控要求的加工贸易,鼓励和引导企业在主要贸易国建立营销贸易平台,推广自主品牌产品。

  (三)加大金融支持

  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符合产业政策建材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推动企业规模化发展,提高建材企业综合竞争力。在争取国家和省内金融机构信贷支持的同时,加大直接融资渠道的拓展力度,优先支持重点建材企业在境内外上市融资、再融资或通过发行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筹集发展资金;优先支持完成上市辅导的企业加快在主板、中小板或创业板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步伐;发展财务担保公司,拓展租赁业务,支持企业通过融资租赁、经营租赁等形式,拓宽融资渠道;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快建立和有效运作中小企业信贷专营机构,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贸易融资、出口信贷和出口信用保险保单项下融资业务,支持企业出口。

  (四)支持企业技术进步

  对列入国家和省重点产业投资计划的项目,加强监督检查,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工程质量并按时建成投产发挥效益。整合省级有关部门支持企业发展方面的资金,重点用于以下方面:一是技术改造。每年确定一批重点投资项目,支持企业采用先进技术装备进行升级改造;二是技术创新。利用“6·18”平台,推动科研技术产业化项目对接,促进项目成果产业化,对省科技开发重大专项或行业技术创新重大专项给予专项资金补助;三是节能减排。支持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对节能、节材、节水、资源综合利用重点工程以及循环经济试点园区配套项目等给予财政补助,对燃煤工业窑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节约和替代石油、电机系统改造和能量系统优化等重点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给予奖励。实施合同能源管理财政补助政策,鼓励企业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进行节能改造。对减排成效显着的企业予以奖励;四是鼓励企业参与技术标准制定。鼓励企业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标准,对有代表性的建材工业产品,在国家有关标准的基础上加快制定符合我省实际情况的地方标准。对参与上述标准制定的企业,省级标准化工作专项经费应给予相应的资金补助。

  (五)强化落后产能退出机制

  进一步完善和强化陶汰落后产能约束和激励机制。一是实施差别电价政策。对列入国家规定的淘汰类和限制类的建材企业实施差别电价。二是加强财政资金引导。增加淘汰落后产能财政专项资金支持额度,积极争取国家淘汰落后产能补助专项资金,设立省级淘汰落后产能补助资金专项,各设区市相应设立补助配套资金专项。重点支持解决淘汰落后产能有关职工安置、企业转产等问题,确保社会稳定。三是严格水泥生产许可证管理。对不符合产业政策要求的企业一律不予换发证,包括扩大窑径的水泥机立窑生产线的企业,在水泥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审查中不予通过并核实关闭,严格把好市场准入关。四是对未按期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暂停提供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持并采取措施依法保护金融债权安全。

  (六)加强矿山资源开发与保护

  认真落实国家和我省关于开发整合和清理整顿矿山的有关文件要求,加强对现有矿山的监督与管理。根据国家和省有关矿产资源整合的规定要求,对采矿权设置不合理、达不到省定最小开采规模、生产技术落后、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采矿权人,通过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以优并劣、以大并小等措施进行整合。矿山企业要做好安全与环保工作,严格按开采规模进行开采,技术装备和开采工艺要求规范到位,提高回采率,做好矿山开采的植被恢复等生态保护工作,对破坏和浪费资源、影响生态环境、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矿山坚决关闭。

  (七)推动企业并购重组

  支持企业并购重组,妥善解决企业资产划转、债务合并与处置、财税利益分配等问题。加大并购重组信贷支持,落实好国家有关并购重组的政策。鼓励商业银行积极稳妥开展并购贷款业务,扩大贷款规模,合理确定贷款期限。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股票、债券、可转换债券等方式为兼并重组融资。鼓励企业兼并重组,通过优势互补,提高产业集中度和整体竞争力。

  (八)推进人才支撑体系建设

  落实我省引进高层次人才、建设海西人才高地的有关政策,大力培养和引进产业领军人才、高层次科技人才、高级管理人才。发展建材专业职业教育,着力培养一批水泥、玻璃、建筑陶瓷、石材、新型墙材等高技能人才。加强产业技术人才需求预测,依托有关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技工学校,建设一批建材产业相关专业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开展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和职业技能竞赛活动。鼓励企事业单位人才通过参与项目研发、技术攻关、技术咨询服务等多种形式,为我省建材产业服务。

  (九)发挥行业协会作用

  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协调企业积极应对国际贸易中的反补贴、反倾销诉讼,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加强信息发布,适时发布产业政策导向及项目核准、审批、生产、淘汰落后、污染排放、银行贷款情况等信息。切实强化信息沟通、共享和披露,为企业提供信息服务。引导企业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加强行业自律,提高行业整体素质。协调企业联合省内建材生产企业与各地建材市场、销售商,通过资源整合组成营销联盟。积极发展电子商务,进一步降低建材产品交易成本,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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