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通大桥桥北区域房屋征收补偿办法出炉

  本报讯(记者石玉龙 实习生张晓英)4月13日,兰州市城关区政府以公告形式向社会各界公示了元通黄河大桥项目桥北区域房屋征收和补偿办法。

  此次征收范围包括:城关区靖远路319号、321号、323号、325号、327号;北滨河中路146号、148号、150号、152号、154号、156号、162号、164号、166号、168号、170号、172号、198号、200号、202号、204号、206号、208号、电焊机厂家属院周边平房,盛大商贸周边附属平房(以上征收范围与实际不相符合的,以规划部门核准的项目建设用地为准)。

  住宅货币安置  在市场评估价基础上奖30%

  依据相关规定,此次征收对征收范围内合法的住宅房屋实行货币补偿或就近期房产权调换两种方式补偿,由被征收人自愿选择。就近期房屋产权调换,过渡期限为36个月。对征收范围内合法的非住宅房屋实行货币补偿或就近期房产权调换。征收住宅房屋,对一个房屋所有权证或国有直管公房租赁证证载的建筑面积不足30平方米,按照30平方米进行补偿。

  为鼓励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住宅房屋在被征收房屋地产市场评估价基础上给予30%的奖励,同时一次性发给三个月的临时安置费(过渡补助费)。

  产权调换  建筑面积调换房屋套内面积

  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按规定应结算被征收房屋与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结合此次被征收范围内的实际情况,给予以下优惠:1.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与所调换房屋套内面积相等部分被征收人不结算产权调换差价,也不承担对应公摊面积的费用。2.被征收人选择的产权调换房屋套内面积超出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超出的面积在10平方米(含公摊)以内的,按所调换房屋市场价的50%结算费用,再超出建筑面积的部分按房地产市场价结算费用。

  非住宅房屋内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按被征收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估价给予货币补偿;非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按被征收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与产权调换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估价,结算产权调换差价。

  国有直管公房  货币补偿金额的70%给承租人

  征收国有直管公房的补偿,应分别与产权人和承租人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征收住宅房屋被征收人和承租人共同选择货币补偿的,货币补偿金额的30%给被征收人,70%给承租人;征收非住宅房屋,货币补偿金额的40%给被征收人,60%给承租人。

  此外,房屋所有权证载明为住宅房屋,未经批准改为非住宅的,对有工商营业执照以及完税凭证的,按住宅房屋补偿,另按非住宅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标准一次性给予12个月的经营补助;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申请廉租房、经济适用房条件的,住房保障部门确认后优先给予配租、配售;被征收房屋装饰装修的补偿,由征收当事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评估机构评估确定。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

关键词:城市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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