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公租房11月前要开工 将新增7500套公租房

东莞今年将新增7500套公租房,在昨天上午召开的全市保障房工作会议上,32个镇街签订了公租房建设任务责任书。按照要求,所有公租房建设项目,必须在10月31日前开工建设,否则按未完成任务处理。而建公租房将可免多种税费,包括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城镇土地使用税等。
7500套公租房已分配到镇街
副市长吴道闻表示,根据《东莞市住房保障制度创新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东莞要建立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要保障方式的新型住房保障制度,逐步建立符合东莞实际的新型住房保障模式,建立以公租房为主体,覆盖中低收入户籍人口并惠及新莞人的住房保障体系。
“未来东莞的公租房建设将以按需定点建设、商品住房开发及‘三旧’改造项目中配建、重点园区和重点产业镇集中建设和企事业单位自筹建设这几种方式为主。”
目前,东莞已参照去年分解任务的做法,参考常住人口、镇街生产总值、财政本级可支配收入、土地出让面积、商品住房销售面积等指标情况,将新增7500套公共租赁住房的任务分配到各镇街,分配方案已报经市政府批准。
昨天上午,32个镇街签订了公租房建设任务责任书。吴道闻要求,各镇街要按照所分配的公租房任务,马上组织落实建设项目,并要把所有公租房项目的名称、规模、地块、项目开工建设时间、建设进度、资金来源等情况及时上报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所有公租房建设项目,必须在10月31日前开工建设,否则按未完成任务处理。”
建公租房可免多项税费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朱川表示,公租房建设用地实行划拨方式供应,国土资源部门要在每年的用地指标中单独列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地,予以重点保障。
根据国家和省的精神,土地出让净收益要安排不低于10%的资金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扣除计提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后,要全部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
此外,建公租房将可免多种税费。朱川透露,对公租房建设将一律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并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税收。电力、通讯、市政公用事业等单位对公租房适当减收入网、管网增容的费用。
公租房要做好“公平分配”
“公平分配是公租房的其中一条生命线,我们不但要建好房,还要分好房。”吴道闻要求,市住建局要根据各镇(街)、各部门的反馈意见对《东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完善,合理确定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范围和供应对象,实事求是制定准入条件,严格申请程序和退出机制,尽快报市政府批准出台。
据了解,住建部门在2011年底前已草拟了《东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初稿,拟出了公租房的申请、审核、公示、登记、轮候、退出等管理机制,目前正根据各镇街和有关部门的反馈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而在管理办法出台后,住建部门将加强对公租房分配过程的监管,各级住房保障部门将从申请人家庭收入、资产标准、人均住房面积和计划生育超生情况等方面严格把关,强化准入管理。此外,还将加强对公租房分配方案的审核和监督,实行登记情况、分配过程、分配结果三公开,确保公租房分配公开、公平、公正。
同时,还将加强住房保障资格监管和住房使用情况巡查,强化合同管理,对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及时取消其保障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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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公租房这些税费可减免
公租房建设将一律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并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税收。电力、通讯、市政公用事业等单位对公租房适当减收入网、管网增容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