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制度给力房产维权

根据近日佛山市消委会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去年全年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708件,同比前一年增加了4.21%,其中,房屋及装修建材类和房屋商品的投诉量分别在投诉类别和商品投诉中位列第四位。

  根据近日佛山市消委会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去年全年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708件,同比前一年增加了4.21%,其中,房屋及装修建材类和房屋商品的投诉量分别在投诉类别和商品投诉中位列第四位。虽然从数量和占比上看,来自二者的消费者投诉似乎并不大,但根据本报所接到的投诉以及记者的调查显示,去年涉及房屋的纠纷并不在少数,其中,银行“反价”、定金纠纷、房屋质量更是消费者投诉的焦点。(3月16日《南方日报·佛山观察》)

  商品房消费几乎是普通家庭倾其一生购买,往往一起纠纷,特别是质量问题,涉及到的标的严重影响民众的生活。对于收楼质量、误导消费等纠纷,市民理应提高防范意识和维权知识,都是不可或缺的“预防针”。然而商品房消费陷阱固然需要清理,但必须看到,屡屡曝光的“楼脆脆”、“楼歪歪”等,房产使用期70年十有八九只是纸上的寿命罢了。

  偏偏房地产成为消费维权的焦点,可是房奴们往往找不到说理和主持公道的地方。面对各种质量问题,几乎绞尽脑汁、奔走疾呼甚至血本无归,但维权成功的概率低得可怜,说到底,制度缺陷是“罪魁祸首”。目前,许多楼盘总避免不了出现这样那样的质量问题,涉及到施工、验收等环节,职能部门只具阶段性的监督职能,对施工方和开发商还缺少长期的约束力。而一旦出现质量问题,往往只承诺保修,但工程完工后施工队立刻解散了,保修也成了“糊涂账”。

  商品房维权必须当作一个“综合工程”来治理缺,须下猛药、出重拳,但不能自说自话,更不能让消费者总当冤大头。关键是从健全规则开始,给房产商、民众一个平等博弈的平台,有理有节、依理依法,诸如实行工程阳光招标、房屋建筑质量保险制度,引入公正、独立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等等,尽可能约束开发商的责任。依靠法律的健全,有了畅通无阻的维权管道,司机再走出选择性执法等弊病,既可以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也能规范房产市场,长远看都是赢家。否则,业主维权却被漏洞百出的法规“所伤”,连讲理依法都失去了平等博弈平台,公正的到来仍将遥遥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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