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超过50米及以上外墙保温材料必须绝燃
近日,湖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南省消防工作“十二五”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根据《规划》要求,进行外保温材料施工作业,居住建筑进行节能改造作业期间应撤离居住人员,严格分离用火用焊作业与保温施工作业。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南省消防工作“十二五”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根据《规划》,“十二五”期间,株洲将配备各类消防车辆40台,另外新建一个消防站―云龙新区站。
根据《规划》要求,进行外保温材料施工作业,居住建筑进行节能改造作业期间应撤离居住人员,严格分离用火用焊作业与保温施工作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外墙保温材料一律不得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幕墙式建筑、高度大于等于50米的建筑、设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外墙保温材料一律使用不燃材料。
“十二五”期间,株洲将配备消防车辆40台。其中,轻型水灌消防车4台,重型水罐消防车7台,压缩泡沫消防车7台,30米左右举高消防车4台,30米左右举高喷射消防车1台,国产抢险救援消防车7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