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瓷卫浴行业第一案“洞石案”战场转到北京

提要:堪称中国陶瓷行业第一案的“洞石案”龙年狼烟再起,去年末宣布案件“尘埃落定”,已赢得广东省高院终审判决的东鹏,似乎在“自我否定”,在北京又摆开了战场。分析人士认为,“洞石案”被告方不再直指嘉俊等陶瓷企业,而是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

  堪称中国陶瓷行业第一案的“洞石案”龙年狼烟再起,去年末宣布案件“尘埃落定”,已赢得广东省高院终审判决的东鹏,似乎在“自我否定”,在北京又摆开了战场。这一回东鹏把矛头直接对准了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而“洞石案”的另一主角嘉俊则成了接下来北京诉讼大战的第三方。

  据记者得到的消息,东鹏告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的案子今天(2月23日)在北京开庭。因不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2011年8月15日做出的第17061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东鹏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专利行政诉讼。

  前后经历了四年多的曲折历程,2011年10月21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以(2011)粤高法民三终字第391号民事判决书认定东鹏实用新型专利稳定有效,嘉俊公司随之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因不符合再审条件被驳回,维持广东省最高院第391号终审判决。就在外界普遍认为这场纷争回就此画上句号的时候,东鹏为什么要“食言”,继续把战火烧到北京去?

  2011年8月15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就已作出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第17061号),就“一种立体孔洞装饰陶瓷砖的制备方法及其产品”称,专利权人东鹏陶瓷的第200710006801.9号发明专利因其权利要求1—5项“不具备专利法所规定的创造性”,被宣告无效。洞石的核心技术是如何形成立体孔洞,东鹏洞石方明专利的1—5项正是形成立体孔洞的核心。这也就意味着,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认为东鹏洞石的发明专利核心技术不成立。如果东鹏洞石发明专利的核心技术无效,嘉俊等企业的侵权行为同样不存在。因此,虽然国家最高人民法院驳回嘉俊公司的再审申请,维持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的第391号终审判决,但如果东鹏洞石的发明专利部分已经无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也就失去了应有的效力。

  “洞石案”是目前为止陶瓷行业历时最长,案情最为复杂,也是行业影响最大的专利维权案。从逻辑上来说,东鹏因为拥有发明专利才有权力起诉嘉俊等企业侵权,但嘉俊等企业认为东鹏是将行业的公知技术占为己有,根本没有核心发明技术,因此要求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取消东鹏的发明专利。2011年8月15日,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布东鹏洞石发明专利部分无效。所以,东鹏虽然此后的2011年11月16日宣布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赢了官司,但整个“洞石案”实际上并未“尘埃落定”。

  分析人士认为,“洞石案”被告方不再直指嘉俊等陶瓷企业,而是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这标志着,“洞石之争”的重心从“是否侵犯东鹏知识产权”向“东鹏洞石的发明专利是否成立”转移,这实际上也是从司法程序进入到更关键的知识产权程序。由于知识产权程序与司法程序之间具有逻辑关系,前者是后者存在的基础,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说,东鹏要最后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决也是被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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