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四措并举确保保障性住房公平分配
记者从西安市纪委、监察局了解到,西安市围绕保障性住房公平分配这一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从加大信息公开、规范审批程序、加强分配监管和建立长效机制四个方面入手,完善措施,规范制度,阳光操作,促进了分配工作的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社会各界普遍感到满意。
为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向全社会公开保障性住房年度建设计划和任务、项目名称和地址、建设规模和套数、户型面积和销售价格等,并实行廉租住房公示、告知和分配现场公证、摇号抽取;对经济适用住房实行销售条件、房源和价格三公开。然后通过报纸、网站、电视加强对保障性住房的配租、配售对象以及房屋面积等信息进行动态公开,方便群众及时了解相关情况。在此基础上,在市保障性住房办事大厅,集中全市所有保障性住房房源信息,实现资格审核、房源查询、房源选定、房源配售、签订合同等一条龙服务。
为规范审批程序,对户籍所在地、年龄范围、家庭人均月收入标准、住房建筑面积等方面以及涉及离异再婚情况的申请人作出具体规定,特别对申请人有房屋买卖、赠与等转让行为或名下有商铺、办公用房等情况,明令禁止申请。他们建立保障性住房购买资格审核申请制度,按照由街道办事处、区住房保障中心、市住房保障中心三级审核,三次公示的程序,最终审定资格,确实无异议者由住房保障中心填写意见,核实准购面积,发放购房信息卡。
为加强分配监管,从去年开始,在经济适用住房资格审核工作中,增加了住房公积金核查环节,对已经审核通过尚未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约2万余户申请人,全部核对其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对工作单位不符、缴存基数超标的申请人进行调查核实。同时,房管、社保、车辆管理、工商、税务、银行等多部门加强联合,对申请人及其配偶的年收入情况、公积金缴存基数、现住房情况等信息资料共同审核,严把经济适用住房准入关。
为建立长效机制,先后出台了《配建廉租住房实施细则》、《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实施方案》、《保障性住房摇号分配操作流程》等文件,全面推行摇号分配制度,完善了保障对象准入退出机制,实行纪检监察机关和公证部门现场监督,确保保障性住房分配公开、公平、公正。此外,还加强经济适用住房后续管理工作,坚决纠正出租、出借等违规行为,对收入改善后不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条件的家庭,启动退出机制,使不符合条件者能够及时清退。
去年以来,西安市先后投入120亿元建成保障性住房近14万套(户),取得群众良好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