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信息联网超期8月仍难产

  随着各地“房多多”不断曝光,让住房信息联网工作广受关注。国务院强调“推进城镇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加强市场监测和信息发布管理”。全国住房信息联网目前进展如何?推进阻力何在?如何处理“住房反腐”与保护个人隐私的关系?

  技术上已完成,但信息不完整

  根据住建部提出的住房信息联网的进度要求,2012年6月30日前应实现40个重点城市的个人住房信息系统与住建部联网。但“截止时间”已过去近8个月,住建部尚未公开联网工作进展情况。

  据住建部有关人士透露,目前40个城市的联网工作技术上已经完成,但其中的信息还不完整。

  有地方房地产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多年前就已建立了区域内的住房信息系统。目前,区域内住房交易规模、房价变动等市场客体信息,已经与住建部实现了实时动态联网;但涉及购房者个人姓名、职业、身份等具体主体信息的联网工作,因涉及个人隐私、信息安全等重要问题,还有待进一步探索。

  部分城市“跨区买房”都难查

  根据最初的设计,实现住房信息联网后,只要输入相关的身份信息,就能查询到此人在全国各地所拥有房屋的详细情况。

  但目前全国性住房信息联网的进度并不理想。个中原因,一是各地建网进度不一。一些城市尚未建立覆盖区域内部的住房信息平台,甚至城市内居民“跨区买房”情况都难以完全掌握。

  此外,涉及住房信息的种种利益问题有待稳妥处理。一手的市场交易信息是不少房地产企业、二手房中介、市场研究机构必需的一手“原材料”。而关于个人的住房信息,则事关产权人切身利益。

  据业内人士介绍,住房信息联网的技术难度其实已经不大,一些地方或部门不愿意主动配合完成联网工作,是主要的阻力。

  既要保护隐私,也要公开透明

  近期,多地爆出拥有多套房产的“房叔”“房婶”,大多数涉事者还具有公务员身份,再次触动了住房信息的敏感神经。与此同时,一些地方则强调严格控制“以人查房”。如何处理“住房反腐”和“保护个人隐私”的关系,成为关键问题。

  一直以来,房地产信息查询对公民隐私保护都有明确规定。非公民本人要查询房产信息,当事人除了要提供房屋所有者的身份证原件外,还必须取得所有者签名同意的委托书。专家认为,这般严格要求,是对法规的遵守和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

  对此,暨南大学教授胡刚表示:“公民的个人隐私要得到保护,官员财产要公开透明、接受监督,两个方面不能偏废。”

关键词:市场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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