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供热计量改革纳入节能减排考核

提要:据悉,10月31日,济南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推进供热计量改革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实施意见》,今后省城各县(市)区供热计量改革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要纳入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进行考核。据调查显示,从今冬开始,凡已具备分户计量条件的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供热企业必须同步实行计量收费,否则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来源:电采暖网

  据悉,10月31日,济南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推进供热计量改革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实施意见》,今后省城各县(市)区供热计量改革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要纳入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进行考核。据调查显示,从今冬开始,凡已具备分户计量条件的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供热企业必须同步实行计量收费,否则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据记者了解,同一热源或换热站覆盖区域内,规模较大的住宅小区可优先组织改造。新加入集中供热的既有建筑必须按照供热计量及建筑节能要求进行设计、施工及验收备案。不节能的既有居住建筑进行节能改造时,围护结构节能改造必须与室内供热计量改造同步进行;围护结构已经符合建筑节能标准的居住建筑,要进行供热采暖系统热计量改造。“十二五”期间,已达到建筑节能标准要求的既有居住建筑争取全部完成供热计量改造。

  同时,《意见》排定了省城供热计量改革时间表:从2011年冬季采暖期开始,济南所有符合供热计量条件实行集中供热的新建建筑和已完成供热计量改造的建筑,取消按面积计价收费,实行按用热量计价收费;2012年冬季采暖期前,全部完成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供热计量改造并按用热量计价收费;2015年冬季采暖期前,市区及各县(市)的集中供热系统全部建成能耗在线监测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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