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保障房建设资金可以实现可持续发展

提要: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10月27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金色大厅召开联组会议,对国务院关于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进行专题询问。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10月27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金色大厅召开联组会议,对国务院关于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进行专题询问。  

  财政部部长助理王保安在回答询问时表示,保障性安居工程作为一项标志性的重大民生工程,在资金政策的设计与资金渠道的安排上,财政部做了深入研究。从目前来看,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和建设资金是可以实现可持续发展的。  

  王保安指出,七大类十一个品种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并不是政府全包的,有不同的保障形式,实行差别化的支持政策。一类是像廉租房和政府投资的公租房,这是政府全包的。一类是政府补贴的,包括社会机构、市场主体建设的公租房和五大类的棚户区改造。一类完全是由市场主体投资建设的,包括限价房和经济适用房。所以从资金渠道上、资金政策和安排上,是有保证的,并不是像社会议论的1.3万亿,政府压力过大,是不是不能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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